信息来源:浙江发布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9-11-01
2019年6月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杭州举行浙江省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新闻发布会。
骆莉莉: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期,我省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将12种慢性病纳入全省统一门诊保障,这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实事。为此,今天我们专程邀请省医疗保障局杨烨局长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医疗保障局龚源昌副局长、省卫生健康委马伟杭巡视员、省药品监管局陈魁副局长。
杨烨: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上午好!
按照省委宣传部新闻办要求,今天,由我向社会发布我省建立健全全省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民生实事情况。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受人口老龄化、环境因素、生活方式等影响,慢性病患病和死亡人数不断增多,群众罹患慢性病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我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的死亡占总死亡的85%左右,导致的疾病费用负担超过疾病总负担的70%。我省成人心脑血管病患者超过1300万人,每年因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约10万人。加强慢性病保障,强化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防止小病拖成大病,已经成为“健康浙江”建设亟待解决的重要任务。
二、主要举措
2018年10月25日,省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后,我们对全省医保工作开展全面排查。经过排查,我们发现,城乡居民门诊保障是我省全民医保体系建设的主要痛点和堵点。突出反映在3方面:一是政策碎片化,各设区市纳入门诊保障的慢性病病种范围不统一。二是待遇总体偏低,居民医保门诊报销只有40%左右,部分市县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尚不能报销。三是居民购药不方便,部分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不能在药店刷卡结算。针对发现的短板,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最多跑一次”和“打造医保服务最便捷省份”的要求,从以下6方面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
1.覆盖范围。截止2019年4月底,全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2297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3014万人。考虑到目前全省职工医保都已建立门诊统筹制度。此次民生实事集中解决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门诊保障待遇。
2.病种范围。结合我省慢性病疾病谱,我们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全省11个设区市常见慢性病病种摸底排查,采取“12+”模式,兼顾全省统一性和各市特殊性,确定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其中,12个省定慢性病病种是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肝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这12个省定慢性病病种必须全省统一执行。各市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需求,自行增补若干常见慢性病种,并报省里备案。
3.用药范围。这次省定慢性病病种用药范围实行全省统一,只要在我省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都在支付范围。目前,在我省药械采购平台上挂网交易的12种慢性病医保商品名药品有5669种,其中高血压药品1015种,糖尿病药品289种。这些药品主要供应各级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能够较好保障我省慢性病患者临床治疗需求。
4.配药管理。
一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或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电子处方到当地指定定点零售连锁药店购药。省内医保定点的零售连锁药店,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服务指定药店范围。
二是放宽慢性病门诊配药时限。根据病情需要,可将慢性病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从4周延长到12周。
三是考虑到目前尚有部分市县三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门诊城乡居民不能报销。经调研和征求意见,将慢性病门诊治疗扩大到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四是指定药店购买相关慢性病药品必须为省药械采购平台范围内医保药品,执行省局统一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
五是推进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结合,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
5.保障水平。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待遇,合理设置门诊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确保城乡居民获得感、医保基金可持续。
一是为确保城乡居民获得感,在保证基金可承受前提下,适当提高基层门诊报销比例。基层门诊慢病医疗报销比例不低于60%,其中,肺结核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70%。基层设置起付线的,原则上不高于300元,实行按年累计计算(包括医院和药店)。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医保慢病门诊待遇水平,由各设区市结合基金承受能力确定。
二是考虑到目前已经全面推开异地联网结算,经调研和征求意见,这次政策调整拟明确城乡居民长期异地居住人员慢性病可在居住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同时,通过异地联网结算平台,加强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门诊费用监管。
三是指定药店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待遇可参照二级医疗机构执行。
6.药品配送。我省城乡居民慢性病门诊治疗主要在各级医疗机构,药店是群众购药配药的重要补充。此次民生实事一大亮点是完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机制,方便中老年慢性病患者就近购药配药。按照“保覆盖、保供应、保配送”的要求,通过公开谈判,选择若干家全省性医药连锁药店集团作为第三方配送服务方。
一是保覆盖,要求每家集团在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个门店;
二是保供应,要求每家集团在省药械采购平台慢性病药品范围内梳理出能提供覆盖12种慢性病的常用药品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确保能提供清单范围内医保慢性病药品所有药品;原则上,各家集团每半年结合患者需求,对慢性病常用药品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三是保配送,要求每家集团在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个门店能提供药品配送上门服务,允许药店按照市场规则,适当收取配送服务费。各统筹区对提供配送服务的门店开展患者满意度、送药时效性、配送安全、配送员资质等方面监管。今天,新闻发布会后,省医疗保障局将和浙江英特、华东医药(阿里健康)、国药控股、浙江上药、浙江医药工业、九洲大药房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支持各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药店联锁集团积极参与民生实事。
通过建立健全全省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预计每年我省将新增医保基金支出10亿元。政策将惠及全省628万名城乡居民慢性病患者。其中,高血压患者409万人,糖尿病患者118万人,冠心病患者35万人,支气管哮喘患者19万人,慢性肾脏病患者5万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10万人,慢性肝炎患者12万人,帕金森病患者3万人,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5万人,阿尔茨海默病患者1万人,肺结核患者3万人,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患者7万人。慢性病患者经济负担大幅下降,以杭州市1名高血压患者为例,全年高血压用药费用约1万元,新政策实施后,年报销达到6000元,个人负担4000元左右。同时,群众配药更加便捷,全省将有5734家定点零售药店作为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指定服务药店,其中1000多家药店将提供慢性病药品配送服务。
目前,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设立了2019年医保民生实事专栏,向社会公布了指导意见和政策解读,以及慢性病药品范围、6家集团“三保”服务常见药品清单和配送门店清单,方便患者查询。下一步,我们将落地落细落实民生实事,组织各市、县(市、区)抓紧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完成医保和医院药店信息系统改造,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患者药店刷卡结算。全面建立和运行慢性病药品第三方配送服务,减少群众跑腿之苦。
中新社记者:
我想请问一下在实行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以后,在医保基金管理方面如何防范定点的医疗机构,还有指定的药店的骗保行为?谢谢。
杨烨: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医保基金是我们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也是我们医保工作的生命线,所以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我们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但也需要医院、药店以及我们医保三方共同的努力。这次我们选择的这些药店,首先我们选择这些参与慢病服务的6家集团是严格通过筛选,我们认为总体信誉好、服务优,我们也相信他们能够在参与慢病服务当中能够承担社会责任,和我们一起共同维护好医保基金的安全。同时我们也通过智能的审核监管,完善监管的规则,加强事中提醒和事后的精准查处,特别是对指定药店要加大监管的力度,实现医保智能监管平台的全覆盖,作为事中和事后智能监管我们要跟上去。第三,就是我们要加强现场监督的力度,我们实时还要开展专项的检查。最后我们要加强宣传,要提醒我们各地药店严格地执行政策规定,规定用药,在规定的范围销售慢病药品,对于慢性病的参保患者也要进行医保的政策宣传,严禁药品的倒卖等等行为的发生,谢谢这位记者。
钱江晚报记者:
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今年省政府将设立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300个列入了十大民生的实事,想问一下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于这项工作有什么促进?谢谢。
陈魁:
我来回答一下这位记者的提问。设立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300个,也是我们浙江省政府2019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前一个阶段,我们联合卫健委、医保局、旅游局和财政厅下发了《2019年浙江省送药上山进岛服务点的工作方案》,在这个《工作方案》当中明确提出了优先将具备条件的药店、村卫生室等便民服务点纳入医保的定点范围,鼓励便民服务点配送企业积极参与慢性病处方药的直接配送。目前在温州、湖州、舟山、台州等山区或海岛,有30余家送药上山进岛的便民服务点已经正式运行,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和点赞。这次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当中也提出了将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治疗扩大到各级定点的医疗机构和指定药店,省内医保定点的零售连锁药店统一纳入慢性病门诊服务的指定药店范围,全面建立和运行医保慢性病药品第三方的配送服务机制这些相关的政策,不仅仅把它纳入医保定点的送药上山进岛的便民服务点可以直接参与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便民服务,而且很多其它模式的便民服务点都将有机会参与医保慢性病药品的第三方配送服务,这对我们推进全省送药上山进岛服务点的建设,解决山区、海岛地区一些群众慢性病用药购药远、购药难等问题应该说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谢谢。
浙江日报记者:
我想请问一下此次涉及的12种慢性病治疗药品的范围是如何确定的?下一步我们会不会扩大病种的范围?谢谢。
龚源昌:
我来回答一下。这次省里已经梳理出12种慢性病的病种,这些慢性病病种的用药总体来说是在我们药械采购平台上面有的药品慢性病的用药是都可以的,刚刚杨局长也介绍了,这次在我们药械采购平台上,12种慢性病的我们平台上有的品种有5669种,应该说基本上都能够满足我们这12种慢性病用药的需要。这些药品的价格,支付标准是省医保局已经都公布了,这些药品的支付标准是我们省里统一规定,已经明确的,各个市现在如果说要自行增补慢性病的病种,他们这些用药可以由各个市自行确定,到我们省里备案。零售药店供应的药品品种现在做法是这样,就是请各个集团,我们刚才讲了6家连锁集团,这6家连锁集团根据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上面慢性病用药的品种,和他们自身能够保障供应的能力,提出覆盖这12种慢性病用药品种的药品供应清单,这个清单要向社会公布,到时候在我们网上都能够查到,相应公司的情况我相信也都能够查到,向社会公布。另外这些药店也可以建立动态的调整机制,及时的根据慢性病病患者的需求进行药品目录的调整,但调整以后要向社会公布。另外如果说对于临床急需的,但是我们平台上面没有的,如果出现这样的一个情况,我们平台上面有这么一个办法来解决,就是通过临时备案,或者通过长期备案这么一个渠道来解决,这个到时候由医院提出来有这个需求,通过这个渠道可以解决。
至于下一步会不会扩大病种的范围?下一步我们实施一段时间以后,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疾病变化的情况再来增补慢性病的病种和扩大用药的范围,实施一段时间以后进行评估以后再来看,我就回答这么多,谢谢。
青年时报记者:
我想问一下,我们现在老百姓办事很多都在说零跑腿,我们今天公布这个慢性病,如果他们要在复诊的时候能不能进行网上的一个复诊、包括配药?谢谢。
马伟杭:
我来回答一下。大家知道互联网医疗,国家和省里都是高度的重视,浙江也是互联网医疗先行先试的地区,也是一个具有先发优势的地区。我们已经建立了全省性的一个叫互联网医院平台,在这个互联网医院平台上面,我们所有的医疗机构,包括我们的一些IT企业和医疗机构合作建立的互联网医院都可以入驻到这个平台,国家也规定,所有的互联网医院都要接受一个统一的监管,所以我们的监管平台也同步建立。那么在这个平台上面我们提供了一些疾病的复诊服务,特别是慢性疾病的诊疗服务,这个是作为互联网医院服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我们这个平台同时又跟所有的药店,可以在线上进行链接,也可以跟实体医院的药方进行链接,当然互联网医院也可以选择,选择复诊以后可以通过线上的处方到实体药店,或者到我们医院的药房,可以自己去取,也可以直接由药店配送到家,包括长处方,在线上我们进行严格的审核,而且这个监管我们跟医保局共同来进行这个监管,确保老百姓用药的安全,也确保他的病情,我就回答这些。
都市快报记者:
我想问一下现在根据规定要求,慢性病一次性处方药用量从4周延长到12周,假如说12周之后这个药的存量没有了,这个怎么办?我们有没有相关的预案?谢谢。
龚源昌:
你讲的12周以后这个药没有了怎么办,一个,你可以到医院里再去开方配这个药,另外刚刚马主任也介绍了,你可以通过互联网的医院点进去以后,通过申请电子处方来配这个药,点了以后这个药还可以通过第三方的配送来配送到家里,就这么个方式解决这个问题。至于你说要更换品种或者怎么样,那可能还是要通过医院里或者通过处方来解决这个问题。
马伟杭:
我补充一下,因为我们对慢性病它为什么定在12周这样一个长处方?就是考虑到慢性疾病它的一个治疗的连续性,以及病情的相对的稳定性,所以有这样一个长处方,也是国际的一些经验。假如说12周以后药物如果没有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确实缺药,这个药没有了,那么没有药的话,那你还要让医生重新寻求有替代的药物,当然我们相信很多药物它暂时不会缺,但也不排除有些药品确实一下子没有,那我可以找医生再来替代。第二,12周到了以后,要求他还应该回去请医生看一下,是不是病情还是稳定的?如果稳定,可以继续再开12周,不是说你12周完了,我病人也不去看了,我继续往下吃,他这个时间已经到了,实际上这就是确保我们医疗安全的一个措施,所以两个,一个是药没有的话需要换药,如果药有的话,需要通过复诊以后再继续用这个药,下次再开12周,我就回答这些。
骆莉莉: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请与省医疗保障局联系。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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