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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1003148/2020-00957 主题分类: 医保-/医保类-
      发布机构: 省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19-12-04
      湖州市医保局“即查立改” 真正让百姓少跑腿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9-12-04


      湖州市医保局始终把主题教育与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相结合,通过调查研究、征集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沉到基层一线、走到群众中间,真正了解群众在医保上反映最强烈、呼声最高的操心事、烦心事,做到即查立改。一是下放“代配证”办理到基层医疗机构。湖州市医保局在全市范围内将“代配证”办理从3个服务中心下放至全市50家公立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市6400多名参保人员可就近办理“代配证”。同时取消了疾病诊断证明或社区证明,改由参保人申请医疗机构审核后,由医疗机构通过阳光医保监管平台办理登记,发放统一的“代配证”,并且将每名参保人指定1名代配家属增加至由3名代配家属代为配药。二是取消特殊病种备案医药机构数量限制。经研究,出台了《关于调整湖州市区基本医保参保人员特殊病种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了原湖人社发〔2012〕145号规定的特殊病种选定医院的数量限制和每次办理特病医疗待遇期3年的规定。此项政策的调整,可以为该市32376名特病人员提供更为便捷的医保结算服务。三是切实发挥好基层业务下沉作用。市医保中心对乡镇街道的相关经办人员进行了多次下沉业务的集中培训及专门的一对一上机辅导,共培训相关经办人员400余人次,并建立微信群随时进行业务经办答疑。同时,完善生育待遇核定表、医疗费结算单、年度汇总结算单等表格的网上拉取业务,实现相关待遇信息的网上查询及打印,真正发挥好“最多跑一次”业务下沉乡镇街道办理的作用,实现百姓办事少跑腿、零跑腿。目前,除3项对公业务外,其余医保服务事项已全部下沉至乡镇(街道),乡镇覆盖率100%,民生事项覆盖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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