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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1003148/2020-01227 主题分类: 医保-/医保类-
      发布机构: 省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19-08-01
      杭州市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信息来源:杭州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9-08-01


      2019年7月1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浙江省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并于2019年8月1日起实施。根据“同城同步同价”的改革精神和杭州市政府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要求,在前期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杭州实际,杭州市医疗保障局联合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省局方案的基础上,印发《杭州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自2019年8月1日起同步实施。

      明确改革路径,达到“三个目标”。在控制医疗费用总量增长不超过7%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既定的“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的改革路径,推进本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通过改革,期望达到三个目标。一是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医保基金可承受、医疗机构良性运行。二是进一步优化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比,降低药品、医用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比。三是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医院建立合理用药、合理诊疗的内在激励机制。

      为保证方案落实到位,市医疗保障局探索建立腾调实现机制。一方面,要求各医院承诺腾空间量,按项目、按时间制订出实实在在的腾空间计划,并与政府监管部门签订责任书;另一方面,建立考核制度,实行“按季结算、按年清算”。另外,市卫生健康委还将从卫生健康系统管理方面出台相关措施,将本次价格改革与公立医院党建考核、医疗布局、三甲医院复评、医院资源配置、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清廉医院建设等相挂钩,来保障这次改革要求的“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目标的实现。

      重点调整项目和实施范围。目前我市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共计6000多项。这次改革,主城区共涉及11类940项医疗服务项目。根据推进基本医保制度一体化工作相关要求,余杭、萧山、富阳三区医院按等级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与同等级杭州市级公立医院一致。

      在调整的940项医疗服务项目中,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降低影像和核医学类、检验类共两大类59个项目价格;重点上调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程度高且价格偏低的四类、五类手术项目和部分麻醉类项目价格;适度调整与周边省市相比价格偏低、医院反映较大的诊查费、护理费、注射费等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适当兼顾中医、肿瘤等不同特色专科医院的诊疗项目;继续保持体现儿科医护人员劳务价值的项目在成人项目价格上加收的政策。

      本次改革的实施范围为:杭州市级公立医院11家,自愿参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在杭企事业单位医院、部队医院和民营医院21家,余杭、萧山、富阳三区相关医院2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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