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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1003148/2020-01837 主题分类: 医保类
      发布机构: 省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0-12-22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增加医保电子凭证接入渠道的公告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0-12-22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和有关文件精神,为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拓展本地服务渠道,有效推进我省医保电子凭证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经研究,决定增加我省医保电子凭证接入渠道。

      资格要求:已在我省各地设立服务网点,开通手机银行APP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选择3家的手机银行APP作为医保电子凭证接入渠道。

      本着自愿的原则参与合作,由有关单位递交申请和相关资料。省医保局根据报名单位相关资质择优选取3家作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展码合作渠道。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17:30。

      报名方式:申请单位通过线上向省医保中心递交申请材料(盖章后PDF格式)。

      联系人:张雨锋,联系电话:0571-85119014,电子邮箱:bzxxhk@163.com。


      附件:报名单位申报资料必报事项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

      报名单位申报资料必报事项


      1.手机银行(其他第三方渠道)APP浙江省有效客户数量;

      2.全省各县(市、区)物理网点布局及数量(需明确覆盖到县、市、区及乡镇数量);

      3.我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金融机构开户数量;其他第三方渠道与上述医疗机构已开展合作数量;

      4.其他承诺事项。


      注:各报名单位须按实填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并通报到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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