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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3148/2020-01837 | 主题分类: | 医保类 |
发布机构: | 省医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0-12-22 |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0-12-22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和有关文件精神,为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拓展本地服务渠道,有效推进我省医保电子凭证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经研究,决定增加我省医保电子凭证接入渠道。
资格要求:已在我省各地设立服务网点,开通手机银行APP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选择3家的手机银行APP作为医保电子凭证接入渠道。
本着自愿的原则参与合作,由有关单位递交申请和相关资料。省医保局根据报名单位相关资质择优选取3家作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展码合作渠道。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17:30。
报名方式:申请单位通过线上向省医保中心递交申请材料(盖章后PDF格式)。
联系人:张雨锋,联系电话:0571-85119014,电子邮箱:bzxxhk@163.com。
附件:报名单位申报资料必报事项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
报名单位申报资料必报事项
1.手机银行(其他第三方渠道)APP浙江省有效客户数量;
2.全省各县(市、区)物理网点布局及数量(需明确覆盖到县、市、区及乡镇数量);
3.我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金融机构开户数量;其他第三方渠道与上述医疗机构已开展合作数量;
4.其他承诺事项。
注:各报名单位须按实填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并通报到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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