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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1003148/2020-00836 主题分类: 医保-/医保类-
      发布机构: 省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0-02-26
      金华医保深化在线服务助力疫情防控

      信息来源:金华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0-02-26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金华市医保局围绕疫情防控、企业复产复工等重点工作,充分运用医保参保、结算、智能审核三大信息系统,强化数据应用、开发线上功能,不断拓展在线服务内涵,最大限度发挥医保经办数据应用价值,切实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一、运用医保参保系统,当好疫情防控“线上排查员”。医保参保系统具有覆盖人群广的特点,金华市医保局利用该数据库排查重点地区人员信息,第一时间预警、吹哨,为织密金华疫情防控网夯实信息基础。一是全面开展重点人员信息排查。对金华506万医保参保人员信息进行了筛选,其中湖北籍(含武汉)享受医保待遇的在金工作人员14391人,武汉在金工作人员1879人,并同步将相关数据推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二是协助复工复产企业做好返金人员管控。利用医保参保系统,金华市医保局在相关单位复工复产之前,将重点地区如湖北(包括武汉)、温州籍返工人员信息逐一推送相关用人单位,同时为便于各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金华网报系统已可查询重点地区返工人员相关信息,供各企业上线使用。协助各用人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开通网报系统预警功能。复工复产企业新登记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仍通过原金华网报系统办理,通过要求企业对本单位新参保人员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对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或高风险地区人员可第一时间启动预警功能,实现闭环管控。

      二、运用医保结算系统,当好疫情防控“线上帮办员”。疫情发生以来,金华市医保局利用医保结算系统的数据优势,创新经办模式,最大限度减少患者就医购药发生“交叉感染”的风险。一是推出无卡结算。自2月10日起,金华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依申请可开通“便民诊疗”服务,由医保部门提供相关动态库,医疗机构负责医院信息系统改造。开通服务后,患者只需登录互联网诊疗平台,输入身份信息,就可实现医生线上问诊、费用无卡结算、药品线下配送。目前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中医院等已首批申请开通“便民诊疗”服务。对新冠肺炎患者住院治疗费用也采用了无卡结算。二是推行流动药房。为减少特慢病患者到医院次数,避免交叉感染,金华市医保局允许基层医疗机构在疫情期间以“流动药房”形式上门给特慢病患者诊疗配药,把移动门诊、药房、收费系统,分别装到不同的手提电脑上,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全市已有24家基层医疗机构开办“流动药房”,为患者提供上门诊疗配药服务,实现居民诊疗购药不出村。三是推行“不见面”办理。疫情期间,通过对医保结算系统的升级优化,实现日常业务“掌上办”、紧急业务“电话办”、非紧急业务“延后办”、特殊业务“寄件办”。目前,医保“四办”服务已初现成效,以金华市医保中心为例,截至2月25日,该中心累计办理业务4771件,其中咨询帮助办理2241件,预约办理159件,网上、掌上办理1061 件,邮寄代办32 件,其他帮助办理1071件,大厅现场办理207 件。

      三、运用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当好疫情防控“线上巡查员”。疫情发生后,定点医药机构的运行数据和落实防控措施情况对制定政策有一定的参考价值,金华市医保局利用医保智能化审核系统第一时间启动线上巡守,当好疫情防控“线上巡查员”。一是加强定点医疗机构日常动态巡查。迅速成立机构监测组和数据监测组,利用医保智能审核系统的数据监测,动态分析疫情相关医保数据,实时掌握药品耗材市场供需和价格稳定。二是加强零售药店合规经营巡查。通过智能审核系统筛选有效数据,及时发现各类不规范问题 ,第一时间电话提醒改正。同时组织督查人员对零售药店执行购买退烧药品人员信息采集制度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精准督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按疫情防控要求经营,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96人次,对192家零售药店开展了明察暗访,其中对2家药店进行了暂停医保结算处理。三是加强医院无卡结算信息巡查。在推行“无卡结算”便民诊疗措施,方便患者就医换药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同步制定了审批制度,加强管理,对无卡结算人员购药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确保医保基金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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