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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3148/2020-01573 | 主题分类: | 医保类 |
发布机构: | 省医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0-06-16 |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0-04-30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建立浙江省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19〕26号)要求,经专家推荐,阿糖苷酶α、依洛硫酸酯酶α、阿加糖酶β等3个药品被确定为罕见病特殊药品谈判对象。请生产厂家按照此通知附件所列的材料及填报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准备相关材料,于5月11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反馈我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联系人:韩秀平,电话:0571-87050377,邮箱地址:hanxp.ylbzj@zj.gov.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2501室
附件:浙江省罕见病特殊药品医保谈判申报材料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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