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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1003148/2020-00591 主题分类: 医保-/医保类-
      发布机构: 省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0-05-26
      南湖区精准落实政策深化“三服务”

      信息来源:嘉兴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0-05-26


      为精准落实上级医保部门关于调整疫情期间部分医保业务办理时限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医保参保权益。医保南湖分局主动研判潜在服务需求,持续深入一线开展服务,为企业送政策、解难题。

      近期,医保南湖分局在嘉兴市禾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三服务”走访过程中,了解到该企业因疫情原因致使一名新入职员工未及时参保。根据《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保业务办理时限的通知》(嘉医保〔2020〕8号)文件精神,今年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未及时参保的,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可提前至2020年1月,在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后,可按规定补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分局工作人员现场办公,就地核查劳动合同、工资凭证及银行工资支付流水单、考勤记录等材料,当即办好医保参保时间提前审查工作,确保企业员工不因疫情影响医保待遇。

      自疫情期间部分医保业务办理时限调整政策实施以来,南湖区共计221家参保单位326人享受到该项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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