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3148/2020-01405 | 主题分类: | 医保-/医保类- |
发布机构: | 省医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0-07-27 |
信息来源:金华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0-07-27
日前,浦江县医疗保障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署协议,明确规定浦江县一档(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使用医保历年个账为其本人及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指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为医保个账余额的使用提供了新的选择。
省人社厅公告的64款商业健康保险均纳入浦江县商业健康产品保险范围,其中“人人安康”百万医疗保险已成功在县内签约,险种类型为费用报销型,险种期限为1年期。商业健康保险主要采用线下购买方式,有意愿的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市民卡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浦江县人民西路6号)的业务窗口可以用联网结算的方式进行购买。参保人员在为其本人及近亲属使用医保历年个账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后,历年个账应至少保留4000元余额,历年个账不足全额支付的,参保人员可按相同价格待遇用其他支付方式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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