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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1-11-11
2021年10月18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就《新增和完善部分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6日。期间,我局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收到反馈意见建议2条。经研究,对意见内容采纳情况公示如下,特此说明。
序号 | 意见内容 | 采纳情况 | 理由 |
1 | 建议新增“市级名中医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收费项目,价格40元/次 | 不采纳 | 拟日后逐步完善 |
2 | 建议新增“市级基层名中医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收费项目,价格30元/次 | 不采纳 | 拟日后逐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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