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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1003148/2021-00235 主题分类: 医保类
      发布机构: 省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1-08-18
      文  号: 浙医保发〔2021〕39号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领域推进共同富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1-08-18


      各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浙江省医疗保障领域推进共同富裕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浙江省医疗保障领域推进共同富裕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和《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把共同富裕融入医疗保障各项制度政策,促进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有效率,现就医疗保障领域推进共同富裕建设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实现全省城乡、区域基本医保制度政策统一,待遇和公共服务均衡,权利与义务对等,通过优化基本保障制度设计,调整支付结构,增强制度公平性,让全民共享医保制度阳光雨露。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推进经办服务标准化,实现传统服务与智能服务融合,提升服务可及性,适应全人群需求。

      二、重点工作

      (一)提升统筹层次,促进制度更公平可持续。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推进省级统筹,基本实现省域内医疗保障制度设置、政策标准、基金支付等规范统一,合理均衡区域、城乡缴费待遇基准,推动区域间协调和群体间一致。2021年,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要求,统一市域内基本医保政策;2022年1月1日,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初步形成省级统筹政策制度框架,设立基本医保待遇指导性指标,允许各市政策在基准线上下浮动比例 ;2025年,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共担、统筹调剂、预算考核”原则,建立基金省域调剂平衡机制,增强基金省域共济能力。

      (二)优化支出结构,推进精准化结构性改革。改革个人账户和门诊统筹政策,统一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稳步扩大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通过合理分担筹资,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降低患者门诊经济负担。提高大病保险保障精准度,强化资金归集和互助共济,完善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范围,逐步将患者亟需、费用高昂的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纳入保障范围。健全分类分档精准救助机制,建立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和主动触发机制,逐步取消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封顶线限制,整合多重保障功能,推进医疗救助省域内“一站式”结算,减轻患者垫付费用压力。2025年,规范统一全省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慢病基层门诊合规费用最低报销比例达到60%;城乡困难人员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90%左右。

      (三)增进制度供给,满足多样化医疗保障需求。积极支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普惠型健康补充保险体系。以市为单位,对保险公司产品设计、销售、赔付等关键环节加强指导和监督,体现对重特大疾病赔付倾斜,发挥补充保险梯次减负功能,实现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建立医保基金社会捐赠制度,鼓励社会慈善捐赠,统筹调动慈善救助力量,支持医疗互助有序发展。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将女职工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同步完善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2025年,商业健康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达到10%左右。

      (四)试点长护保险,强化长期照护综合保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坚持定位独立险种,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多方筹资”原则,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全民、城乡一体、全员共享。2021年底前,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行业标准,明确资金筹集和待遇给付,规范试点地区先行落地。2025年,完成长护险运行机制、服务供给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引入社会力量,培育护理服务市场,加强护理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优化护理服务资源配置。

      (五)深化数字化改革,优化医保服务便捷可及。加快智慧医保平台建设,接入全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形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业务数据标准统一、互联共享,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全面跨省通办。依托医保信息化平台,提供医保业务省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体化经办,医保关系转移无障碍衔接;完善“互联网+医保” 远程诊疗、线上复诊、在线结算等服务,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建立医保服务标准化体系,以标准化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质量。推进跨省住院、门诊费用线上线下一体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经办服务无差别办理。2025年,医保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成熟定型,医保30分钟服务圈打造完成,真正实现医保业务一体化经办,一窗办理、跨省通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医疗保障领域推进共同富裕建设的全过程各领域,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已于5月成立),定期召开工作专班例会,研究医疗保障共同富裕重要议题和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强化地方督导。围绕重点工作,针对全省各地医保领域涉及共同富裕的目标任务、重要指标、突破性举措和抓手等展开调研和督导。第一轮调研督导已于6月统一部署开展。

      (三)凝聚工作合力。省局各处(室、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通力合作,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闭环。同时,加强与卫健、人社、财政、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凝聚共同富裕的强大合力。

      (四)加强队伍建设。实施医疗保障推动共同富裕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医保系统领导干部专业能力,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附件:2021年下半年落实医疗保障领域共同富裕重点工作分工安排


      附件

      2021年下半年落实医疗保障领域共同富裕重点工作分工安排

      项目名称

      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

      提升统筹层次

      11月底前,组织实施《关于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指导意见》,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审核,指导各市出台实施方案。

      改革发展处

      优化基金结构

      年底前,制定健全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规范门诊特殊病种范围,推动统筹基金支出向门诊慢病大病保障倾斜。

      改革发展处

      医药服务处

      医保中心

      增进制度供给

      1.完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体系,普遍实现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2.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将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同步完善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

      医保中心
        改革发展处
        医药服务处

      试点长护保险

      指导嘉兴市制定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行业标准,规范6个试点城市率先推行。

      改革发展处
      嘉兴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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