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3148/2022-00091 | 主题分类: | 医保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2-04-27 |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2-04-27
根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H-HD2021-1)和有关规定,现就我省执行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
参加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二)产品范围。
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二、执行时间
2022年5月5日。
三、采购周期
周期为2年,采购协议一年一签。
四、挂网价格
(一)中选产品。
按“含伴随服务费”和“不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在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
(二)非中选人工关节产品、半髋假体产品、单髁假体产品。
中选产品部件按该部件的中选价格挂网,非中选产品部件按不高于该部件全国最低销售价格挂网。产品总价不高于各部件之和,且不高于该产品全国最低销售价格。如非中选人工关节产品各部件均由中选产品不同部件组成,则总价不高于该企业同类别中选产品价格(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且髋关节非中选产品总价不高于该企业中选产品最高价(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
按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单位所在省(区、市)《非中选产品、半髋假体系统和单髁产品系统挂网价格高线》,设定交易参考价,对超出交易参考价的产品,挂网时予以一定限制,引导相关企业逐步将价格调整至合理水平。
五、政策措施
中选产品的采购使用、供应保障、基金预付、医保支付标准、医保基金结余留用和组织保障等政策措施,按《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医保办发〔2022〕4号)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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