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2-07-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们草拟了《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7月21日(周二)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我局基金监管处。
邮箱:zjsjjjgc@126.com
电话:0571-81051036
联系地址: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杭州市密渡桥路51-1号,邮编310005)
附件: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1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