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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3148/2023-02122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
发布机构: | 省医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3-10-19 |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10-19
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相关生产企业:
经企业主动申报,梳理公示等程序,现将经公示无异议,符合参比制剂(原研药)挂网采购产品予以公布(详见附件)。2023年4月28日起纳入我省挂网采购目录,供医疗机构采购使用。
相关生产企业应按照《关于开展在线交易药品配送关系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相关模块与配送企业确立好新纳入交易产品的配送关系。
特此通知。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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