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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12-21
案例一:平阳福康普通专科门诊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1年5月至2022年9月期间,平阳福康普通门诊部存在串换诊疗项目、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涉及医保基金237660.80元。
2023年11月,平阳县医疗保障局作出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医保基金237660.80元,并处行政罚款877815.20元;暂停该机构医保服务协议12个月。
案例二:杭州市宏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1年8月至2022年11月期间,杭州宏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存在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涉及医保基金575630.24元。
2023年3月,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作出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医保基金601232.48元,责令缴纳违约金1202464.96元;解除该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案例三:宁海县参保人柴某某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宁海县参保人柴某某重复报销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期间已通过工伤保险予以报销的医疗费用,共涉及医保基金17428.78元。
2023年8月,柴某某退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17428.78元,2022年9月,宁海县医疗保障局将该案件移送宁海县公安局。
案例四:金华市柏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双汇路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3年8月期间,金华柏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双汇路药店存在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接受返还现金提供便利的违法违规行为,共涉及医保基金1806.00元。
2023年9月,金华市医疗保障局作出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医保基金1806.00元,并处行政罚款3612.00元;解除该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案例五:嘉善县参保人包某某、潘某某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25日期间,嘉善县参保人包某某涉嫌第三方责任(交通事故)进行医保报销方式骗取医保基金,潘某某予以协助,共涉及医保基金41556.51元。
2023年3月,嘉善县医疗保障局作出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包某某骗取的医保基金41556.51元,并处行政罚款124669.53元;对潘某某处以行政罚款3000元;暂停包某某医疗费用联网结算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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