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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1003148/2023-02518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发布机构: 省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3-12-27
      关于2023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12-27


      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30号)文件精神,现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挂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目录的产品,自2023年12月25日起纳入我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交易;涉及支付标准调整的,相应调整挂网价格(详见附件1)。

      二、国家医保谈判协议到期或转为常规药品目录的产品,将于2024年1月1日起转至挂网采购(详见附件2)。

      三、鼓励国家第九批集采品种以不高于我省中选价格提前挂网,具体采购周期同其他中选品种,周期开始前不涉及带量考核等履约责任(详见附件3)。

      四、新纳入在线交易的产品,相关企业应于挂网后一周内完成网上配送关系建立工作,具体要求见《关于开展在线交易药品配送关系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配送关系选择”相关内容。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三楼(之俊大厦西侧裙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药品采购科,联系电话:0571-86401737。


      附件:1.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挂网信息.pdf

                2.调整挂网采购目录的产品.pdf

                3.2023年医保目录新增药品挂网信息表(集采药品).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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