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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3148/2021-02643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
发布机构: | 省医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3-12-28 |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12-28
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已公布,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1〕15号)和《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采购文号ZJHCCG-2021-1)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送关系建立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配送关系按照眼科耗材、心脏起搏器类、周围血管介入类、非血管介入耗材(内窥镜耗材)配送关系数量管理,如需调整上述类别配送关系,可在2021年12月10日前递交配送关系调整表(详见附件1)。无需调整配送关系的企业,无需递交纸质材料。
二、约定采购量分配
(一)人工晶体
医疗机构报送需求的产品若在中选范围,对应需求量的80%全部计入该中选产品的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报送需求的产品若未在中选范围,对应需求量的80%按照二级目录分组由医疗机构通过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选择合适的中选企业,确定1个中选产品。请各有关医疗机构于2021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登录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http://trade.zgyxcgw.cn:8000/com.hsnn.sso/login.html)完成相关操作,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手册(附件2)。
(二)起搏器
医疗机构需求量超过20个(含)的,每个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根据中选产品价格从低到高按比例分配每个分组约定采购量,中选产品为4个的,40%分配给价格最低产品,其余按25%、20%、15%分配;中选产品为3个的,45%分配给价格最低产品,其余按30%、25%分配;中选产品为2个的,70%分配给价格最低产品,其余30%分配给另一个中选产品;中选产品为1个的,80%分配给该产品,其余20%纳入剩余用量。
医疗机构需求量未超过20个的,相关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可于2021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登录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http://trade.zgyxcgw.cn:8000/com.hsnn.sso/login.html)在每个分组中选产品中至多选择2个,每个中选产品的约定采购量由医疗机构自行分配。
(三)微导管、圈套器
必选产品约定采购量按比例分配给所有医疗机构;其他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由医疗机构和投标企业通过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进行双向选择,相互匹配成功后,确定1个中选产品。请各有关投标企业和医疗机构于2021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登录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http://trade.zgyxcgw.cn:8000/com.hsnn.sso/login.html)完成相关操作,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手册(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未操作的企业和医疗机构,将按中选排名和医疗机构采购量大小进行默认排序,完成约定采购量分配。
三、购销协议签订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购销协议各公立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须通过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签订供货协议,按中选价格优先采购中选产品,不得另行订立背离供货协议条款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协议期内,医疗机构若提前完成当期约定采购量,中选企业继续按照中选价格供应,直至协议期满。
各有关单位应于2021年12月7日至12月10日登录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http://trade.zgyxcgw.cn:8000/com.hsnn.sso/login.html)完成购销协议签订,具体操作流程见操作手册(附件3)。
四、剩余用量使用
按要求,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中选产品;也可采购省药械采购平台中未中选产品(无论是否报名参与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其交易数量不得超过该医疗机构人工晶体、起搏器、微导管、圈套器本次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全年交易数量的20%(如二级目录分组仅中选1个或无中选产品时作相应调整);交易最高限价经专家论证后确定,在中选结果执行前公布。未中选产品申报请关注省药械采购中心相关通知公告。
五、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杭州市拱墅区江南巷2号三号楼)医用耗材采购科;联系电话:0571-86401857;咨询QQ:可通过平台登录下方的“QQ平台咨询”进行业务和技术咨询。
附件:1.配送关系调整表.docx
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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