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3148/2023-00062 | 主题分类: | 医保 |
发布机构: | 省医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3-04-18 |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04-18
为全面落实口腔种植耗材价格专项治理措施,保障广大患者及时享受改革成果,现就我省执行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
参加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鼓励未报量的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
(二)产品范围。
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二、执行时间
2023年4月20日。
三、采购周期
周期为3年,采购协议一年一签。
四、挂网价格
中选产品按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在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挂网。
五、政策措施
相关部门要做好中选产品的采购使用、供应保障和组织保障等政策措施。
特此公告。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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