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索引号: | 001003148/2024-02981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
发布机构: | 省医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4-12-19 |
信息来源:药品采购科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4-12-19
各市、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军队驻浙各医疗机构,各省级公立医院:
根据《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暂行办法》(浙医保联发〔2021〕15号)等文件要求,为积极稳妥做好部分药品集中采购接续及中选品种网上采购等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品种
1.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周期三年品种。
2.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
3.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
4.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品种清单见附件)
二、签订购销协议
1.签订方式。各医疗卫生机构和中选企业通过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网上签订购销协议。医疗卫生机构与中选企业通过用户账号登录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以确认同意的方式完成购销协议的签订,双方网上确认同意即视同签订购销协议。
2.签订时间。2024年12月26日9:00至2025年1月31日16:00。
三、中选药品挂网和采购
1.执行品种从为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执行时间为12个月,期间如有我省参与联盟接续按接续结果执行。相关产品于12月20日挂网供医疗卫生机构先行备货。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保障完成约定采购量。采购协议周期内若中选药品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超过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2.各医疗卫生机构所使用的中选药品须通过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网上采购,严禁网下采购,按要求结算货款,中选产品货款结算时间最长不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药品生产(配送)企业要及时响应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订单、配送入库等工作,确保中选药品供应顺畅。
3.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原中选企业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放弃续约,经询价后由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替补。枸橼酸西地那非片原中选企业齐鲁制药有限公司放弃续约,经询价后由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替补。
4.请各市、县(市、区)医保部门牵头做好中选药品网上采购相关工作,加强对中选药品购销协议签订、医保基金预付、采购、配送、使用、回款等各环节的指导和管理服务。
四、联系方式
药品采购科,0571-12393-2、0571-56025300;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三楼(之俊大厦西侧裙楼);邮政编码:310005。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19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