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索引号: | 001003148/2024-02986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
发布机构: | 省医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4-12-20 |
信息来源:药品采购科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4-12-20
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医保发〔2024〕33号)文件精神,现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挂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目录的产品自2024年12月20日起纳入我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交易,涉及支付标准调整的,相应调整挂网价格(详见附件1)。
二、国家医保谈判协议到期或转为常规药品目录的产品将于2025年1月1日起转至挂网采购(详见附件2)。
三、新纳入在线交易的产品,相关企业应于挂网后一周内完成网上配送关系建立工作,具体要求见《关于开展在线交易药品配送关系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配送关系选择”相关内容。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三楼(之俊大厦西侧裙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药品采购科,联系电话:0571-12393-2、0571-56025300。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20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