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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3148/2024-00175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
发布机构: | 省医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4-06-27 |
信息来源:医用耗材采购科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4-06-27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1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价格招采经办服务,提升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质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企业可随时申请,中心于每个工作日受理核验企业提交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申请,经公示、公布等流程后,纳入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全流程服务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办理流程
(一)药品挂网。各企业登录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产品资质库-产品认领”对需新申请挂网的产品进行认领,然后在“我的药品库”维护基础信息并提交;再在“药品招标管理-申报挂网管理-申报挂网申报”,对需新申请挂网的产品进行提交,经公示、公布后执行,全流程线上办理。
(二)医用耗材挂网。各企业登录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耗材产品管理-我的耗材产品”栏目,对需新申请挂网的产品进行维护并提交,经公示、公布后执行,全流程线上办理。其中属于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动态调整全新二级目录、价格有明显优势、更新换代、补齐规格型号、无在线交易二级目录的产品,待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动态调整挂网产品后开放申报。
操作指南详见“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专栏-服务指南”。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联系方式:0571-12393,0571-56025300。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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