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
| 索引号: | 001003148/2025-03279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
| 发布机构: | 省医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5-11-21 |
信息来源:药品采购科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5-11-21
各相关医药企业:
根据《浙江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2025年版)》(浙医保发〔2025〕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无在线交易药品挂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同通用名同剂型下,目前尚未纳入浙江省医药采购平台在线交易的药品(详见附件)。经梳理,目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通用名下暂无缺失药品。
二、申报与办理时间
(一)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下年度《无在线交易药品目录》公布日(不含公布当天),期间企业可随时进行网上申报。
(二)办理时间:同其他药品。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网上申报
登录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单位网厅—招采企业服务—招采系统—药品招标管理—申报挂网管理—挂网申报”,点击“申报”,选择申报类型“无在线交易药品申报”进行申报,填写拟供应浙江省价格并上传5省挂网价格截图或5家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议价结果及药品申报挂网承诺书等材料。
(二)价格信息填报要求
请填报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且实际在线交易的价格和来源省份,拟供应浙江省的价格需符合国家和《浙江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2025年版)》等相关要求。
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价格要求是省级平台统一的中标价格或挂网限价。在省级平台有挂网采购但无挂网限价及医院议价价格的,均不属于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价格。企业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价格信息。
四、其他事项
(一)相关企业应按照《关于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上线产品资质库和挂网申报模块的通知》、《无在线交易药品挂网申请服务指南》进行企业注册和产品维护,以免耽误产品申报。
(二)企业应严格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如实填报价格等信息。若发现产品提供信息不实或应提供但未提供信息的,将按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规定处理。
(三)联系电话:0571-12393;联系地址:省行政中心三号院(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16号楼1楼。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21日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