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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5-05-19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精神,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根据国家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结合我省实际,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现行价格平移原则测算在杭省级公立医院政府指导价,并删除部分整合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5月25日(周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以单位名义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加盖公章。
邮箱:yyjghzbcgc.ylbzj@zj.gov.cn
电话:0571-81051028
附件:1.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2.部分删除放射检查类现行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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