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3148/2020-01703 | 主题分类: | 医保类 |
发布机构: | 省医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0-08-28 |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9-11-01
袁坚列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金3号《关于加快我省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的建议》被确定为省人大重点建议,由省政府领导领办,省政府督查室督办,我局负责主办,省卫生健康委负责会办。我们高度重视这一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专门办理小组,制定办理方案,明确办理职责分工、基本思路和时间安排,在前期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从2001年建立职工医保制度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省始终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推进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我省医疗保障体系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推进城乡统筹。前几年,各级人大政协积极呼吁推进医保城乡统筹,2014年,在卫生部门的鼎力支持下,我省率先在全国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实现统一管理。二是实现全民医保。截至2018年12月底,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5368.70万人,户籍参保率达98.6%;对特困人员,由政府出资帮助参保,各类人群都纳入医疗保障通道;财政投入逐年加大,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956元,人均财政补助641元,分别是2003年制度建立之初的20倍和43倍。三是强化政策衔接。我省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基本实现“一体化政策设计、一站式经办服务、通道式费用补助”。在基本医保段,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3%和70%;大病保险段,最低报销比例达到60%,28种我省大病患者治疗亟需的特殊药品全面实施,罹患大病群众经济负担明显减轻;医疗救助段,补偿比例达到70%,2018年869万人次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有效缓解。
经过近20年时间,全省已经形成以基本医保制度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社会慈善和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医保领域各项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国医改提供了浙江素材。
二、我省医疗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受医保发展历史、财政管理体制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影响,正如您建议中提到的我省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差异较大、医保制度县级统筹层次过低和大病医保保障水平还不够充分等问题确实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人群之间、区域之间医保待遇不平衡,全民医保公平性有待提高。目前全省基本实现全民参保,但全省医保制度不统一,统筹层次较低,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73个统筹区、职工基本医保71个统筹区制度碎片化还比较明显,制度之间、区域之间、城乡居民与职工之间待遇不均衡的问题还客观存在,与人人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二)重大疾病保障精准度不够,困难人群获得感有待改善。全省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平均报销比例分别为86%和64%,我省医保综合保障水平处于全国前列。但群众罹患大病、罕见病和慢性病经济负担仍较重,去年我省大病保险享受人数56万人,大病保险起付线3万元,报销水平60%左右,特别城乡居民的负担还很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还是我省贫困人口致贫的主要因素。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在2018年10月25日挂牌成立以来,对我省现有的医疗保障体系进行了全面评估,找差距,补短板,求突破,重点抓好以下三件事:
一是全力办好慢性病门诊保障民生实事。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等四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慢性病疾病谱,确定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等12种常见慢性病为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保证基金可承受前提下,适当提高基层门诊报销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60%。实施后惠及全省800多万慢性病患者。
二是继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1)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纵向统一。温州、湖州、绍兴、衢州、舟山、丽水、台州、金华8市已实现职工基本医保制度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纵向统一;有6个设区市实现大病保险全市统筹。(2)加快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3)稳步推进医疗救助工作。会同财政、民政三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全省全覆盖,最大限度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三是积极推进支付方式等重点领域改革。(1)深化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等5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全省县域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指导各地推进DRGs点数法、基层门诊按人头付费与家庭医生签约相结合等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开展丙肝按病种支付改革,加强苯丙酮尿症等罕见病医疗保障工作。(2)稳步推进药价保联动改革。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的路思,稳妥推进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引导13家省级公立医院通过压缩不必要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量,控制不必要检查检验等腾出空间;适当提高技术含量较高和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部分检查检验项目价格,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发布2019年医保药品支付标准7902个,平均降幅4.49%。(3)深化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做好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后续工作,启动心胸外科类和麻醉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将低价药纳入全国最低价联动范围,完善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的挂网政策,开展药品耗材备案采购工作,有效降低药品药械价格和基金支出。
三、我省医疗保障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八八战略”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坚持以“稳为先,保为本,统为要”的原则,围绕更加公平、更加精准、更加惠民,抓改革,惠民生,强基础,深化“三医联动”,着力提升医保统筹水平,最终建成覆盖全省人民、制度框架统一、保障水平适度的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民医保向公平医保的高质量发展。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制度整合。深入推进设区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纵向统一,加快完善基本医保制度参保范围、统筹层次、资金筹集、保障待遇、经办服务、基金管理、医保监管的“七统一”,逐步缩小筹资水平和待遇保障之间的差距。适时探索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的制度整合,推动有条件的设区市建立统一的全民基本医保制度,努力实现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的公平发展。
(二)继续完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险政策精准度。在全面评估金华市“分档统筹法”和“选缴保费法”的基础上,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大病保障机制,在继续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逐步提高个人筹资比例,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障力度,显著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加大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全省统一,提高罹患重特大疾病的抗风险能力。积极推进商业保险和大病保险的政保合作,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确保医保基金可持续运行。
(三)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在统一制度的前提下,以设区市为单位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规划,按照“全市制度统一、预算统筹编制、基金分级管理”的思路,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夯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会同财政部门,探索建立医保基金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调剂机制,提高区域统筹能力,强化医保基金共济水平。
(四)推进法制医保立法进程建设。尽管现行医疗保障制度运行多年,但因为没有一部具有权威性的法规,实践中有许多问题无法可依,同时许多成熟而有效的规则未能得到有效的肯定并固定下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医疗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起草浙江省“法治医保”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制定并实施《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法治医保”顶层设计。按照国家医保待遇清单要求,进一步理顺医疗保障领域规章制度和规程,形成比较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加快法治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
(五)推进智慧医保信息系统建设。浙江省作为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第一批试点省份,“智慧医保”也是国家局试点项目的落地工程,我局按照《智慧医保三年行动计划》,通过3年建设期,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总牵引,以全省一盘棋、一张网、一朵云为总建设要求,依托省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四横三纵”、公共技术平台等,围绕“一体两翼”建设思路,以医疗保障业务一体化为中心,连接支撑参保人群、两定机构信息化应用服务, 采用统一规划、部省共建、全省统建等建设原则,单建全省统一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全省统一编码、业务标准,搭建互认、兼容、共享、集约、高效的信息系统,促进我省医疗保障治理的现代化。
(六)推进清廉医保基金监管建设。当前我省医保基金监管防控形势严峻,欺诈骗保没有得到根本性遏制,医保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执行普遍存在“宽松软”问题,“分段把关、分人负责、相互制衡”的内控管理要求尚未完全到位。我们将着手构建“清廉医保”制度体系,形成“决策、执行、监督”三分开的医保管理机制。加强医保监管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智能监管方法,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精准监控,开展对两定医药机构的专项治理。积极探索对药品和耗材一药一码,一物一码的监管方式,从而有效监控医药消费和医药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的可持续运行。
(七)深化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改革。围绕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烦的问题,我们以县域医共体建设为突破,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原则,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改革县域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把病人留在县域。围绕打造全国医保经办最便捷省份,进一步扩大全国异地就医住院刷卡结算和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实现国家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部署。
我省医保系统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充分检视自身工作,勠力同心,上下协同,从小处、细处入手,从点点滴滴做起,把医保这项民生工作做好,加快我省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衷心希望对我们的工作一如既往的帮助和指导。
联系人:郑潇峻(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改革发展处)
联系电话:0571-81051026
邮编:310007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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