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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1003148/2020-01896 主题分类: 医保类
      发布机构: 省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0-06-21
      这些人竟然骗取医保基金!快来参与有奖举报

      信息来源:浙江之声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9-04-12


      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4月12日讯(中国蓝新闻客户端 浙江之声记者何冰倩报道)省医疗保障局今天联合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共同召开“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新闻媒体通气会。这个月,浙江将集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活动。

      浙江省医保局成立以来,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7752家,现场检查5730家,处理1808家,处理参保人员716人,追回欺诈骗保资金1767万元,暂停医保协议432家,解除医保协议77家,行政处罚12家、5人,移送公安司法部门4家、21人。制订了全省医保基金监管三年(2019-2021)行动计划,从今年开始,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对所有定点药店、定点医疗机构的全覆盖检查,检查率要达到100%,投诉举报查处率要达到100%。到2021年,两定医药机构违法违规发生率逐年下降,医保基金支出增幅有效控制。

      接下来,全省医疗保障部门将加快立法,实行智慧监管,实行行业监管,并会同卫健、公安、药监、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形成大监管格局。此外,将与省、国家公共信用平台对接,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医保医师、执业药师、参保单位及参保个人失信行为纳入信用档案,对违法违规、严重违反协议规定的机构和个人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和预警。通过多部门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

      来看看杭州市医保局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

      1.杭州颜宁医疗门诊部收集证卡骗取医保基金

      2018年10月专项检查过程中,杭州医保部门发现杭州颜宁医疗门诊部涉嫌收集证卡骗取医保基金,于是对该门诊部展开全面检查。在医生诊室的文件柜里发现留存有证历本、医保卡66份,涉及45名参保人员。当场电话联系其中4名参保人员,所述就诊情况和医保卡存放情况与现场检查发现的情况不符。

      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查明该诊所存在用胶体果胶铋等医保支付的药物串换铁皮石斛的行为,骗取医保基金支出8027.89元。根据核查情况,杭州医保部门依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书》对该门诊部给予解除协议的处理,追回医保基金8027.89元。

      2.杭州东顺药店甲来路分店串换保健品骗取医保基金

      2018年杭州医保部门接到举报,反映杭州东顺药店甲来路分店存在用医保串换保健品的违法行为。

      调查人员通过排查数据、约谈参保人员等方式,查明在2018年2月至2018年11月期间,该店在给参保人员提供配售药服务时,用医保药品串换“西洋参、液体钙、冬虫夏草”等保健品给予结算,骗取医保基金支出3944.42元。

      根据查实情况,杭州医保部门依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书》对该店给予协议处理,追回医保基金3944.42元。并将依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对该店进行行政处罚。

      3.杭州九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景御店盗刷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

      2018年,杭州医保部门接到参保人员投诉,反映杭州九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景御店工作人员盗刷其医保卡。

      调查人员通过约谈、调阅监控等方式,查明:2018年1月至8月期间,该店多名工作人员在给参保人员提供配售药品服务时,在参保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多结算一笔药品费用。该药店共盗刷16名参保人员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支出13493.28元。

      根据查实情况,杭州医保部门依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对该店作出了罚款26986.56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书》对该店给予解除协议的处理,追回医保基金13493.28元。

      4.杭州拓伦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秋悦路中西医结合诊所配药返现金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开支

      2018年杭州医保部门接到举报,反映杭州拓伦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秋悦路中西医结合诊所存在医保违规行为。

      调查人员在核查该诊所监控录像时发现存在给就诊后的参保人员发放现金的行为。经进一步约谈参保人员,查实该诊所存在免除参保人员自理、自付费用并按配药金额的一定比例返还现金的违约行为,部分参保人员以拿钱为目的前去配药,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开支。另外该诊所还存在管理不规范等违约行为。

      根据核查情况,杭州医保部门依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书》对该诊所给予解除协议的处理。

      5.参保人员出借、冒用医保证(卡)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2018年11月,因群众反映,调查人员通过约谈、调阅病历等方式查明:2018年9月12日章某向同学赵某提出要借用其医保卡配中药。赵某于2018年9月14日、10月28日先后两次将自己的证历本、医保卡通过快递交由章某使用,导致2018年9月14日至10月22日,10月28日至11月30日期间,赵某的证历本、医保卡一直被章某所用,共发生医疗费7741.73元,其中医保基金支出5439.79元。根据核实情况,杭州医保部门依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追回医保基金5439.79元。对出借证历本、医保卡的赵某作出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对冒用赵某证历本、医保卡的章某作出了罚款10879.58元的行政处罚。

      重点来啦!

      《浙江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资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4月11日发布,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实施办法》规定,根据举报证据与欺诈骗保事实查证结果,分为提供与案件有关直接证据、提供部分证据、提供有一定价值线索三个奖励等级,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此外,《实施办法》简化了奖励程序,规定奖励资金采取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方便举报人领取。为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泄露举报人信息,泄密造成后果的要追责。

      举报投诉电话附上↓↓

      链接:关于印发浙江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资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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