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3148/2020-01909 | 主题分类: | 医保类 |
发布机构: | 省医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0-06-21 |
信息来源:浙江在线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9-07-17
浙江在线杭州7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云灵 尉洁婷)7月17日上午,全省县域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新闻发布会在杭州举行。会上,浙江省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全省县域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全面启动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
记者获悉,《意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其中,重点任务部分从全面推行总额预算管理、实施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建立健全协同配套机制等方面提出了12项具体任务。
根据《意见》,浙江将全面推行总额预算管理,形成约束激励机制;重点对住院医疗服务实施DRGs点数法付费,激发医共体和医生控制医疗成本的内生动力;探索门诊医疗服务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按人头付费,支持推进分级诊疗;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安全感。
《意见》提出,要实现“控基金”和“提质量”双目标,医保基金支出年增速原则上不超过10%。到2022年,群众就医满意度不断提高,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
链接: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县域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