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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1003148/2020-01967 主题分类: 医保类
      发布机构: 省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0-12-31
      《关于调整省级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0-12-31


      一、相关背景

      今年以来,国家开展了冠脉支架带量采购,我省开展了冠脉球囊和骨科髋关节带量采购,实现了采购价格的明显下降。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有必要在综合考虑医保、医院、患者三方权益的基础上,调整与冠脉支架植入、全髋关节置换相关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二、主要内容

      (一)提高了涉及电生理诊疗、冠脉介入诊疗、冠状动脉搭桥术、髋关节置换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计29项。

      (二)各省级公立医院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按规定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并收取费用,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切实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适用范围

      在杭省级公立医院。

      四、注意事项

      (一)各市医疗保障部门要根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二)本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执行。

      五、关键词解释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系指完成某项医疗服务可以计收的费用。

      六、新旧政策差异

      提高了射频消融术、冠状动脉造影术等2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


      链接:关于调整省级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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