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3148/2020-01698 | 主题分类: | 医保类 |
发布机构: | 省医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0-07-08 |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0-07-08
钟晓晓、黄丽珍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宫颈癌预防意识 关注女童健康的建议》(杭108号)收悉。经商省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下,我省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形成了以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两大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社会慈善和商业保险等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障整体水平居于全国前列。同时,我们高度关注妇女疾病谱变化,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妇女健康保障,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有:
一、扎实开展宫颈癌免费检查工作。我省自2006年开始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对全省城乡育龄妇女开展妇女病检查进行财政补助。2009年,启动了“两癌”检查项目试点,是全国最早开展的省份之一。特别是2017年以来,我省率全国之先,全面实施城乡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并纳入当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全省共确定初筛机构470余家、进一步诊断机构140余家。项目受益人群从农村妇女扩展为城乡统筹,覆盖所有县(市、区),宫颈癌筛查以HPV联合TCT的方式替换巴氏细胞涂片,有效提高了阳性人群检出率,全省HPV初筛阳性率10.5%,宫颈癌早诊率达96.2%。十年来全省共开展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600余万人次,妇女参与检查的积极性较高,防病治病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初步实现了宫颈癌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2019年,省财政安排城乡妇女“两癌”筛查经费达6366万元。
二、促进疫苗产业创新和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已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球首部综合性疫苗管理法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疫苗的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规定,国家支持疫苗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疫苗研制和创新,将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的疫苗研制、生产和储备纳入国家战略。根据疾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国家将制定相关研制规划,安排必要资金,支持包括宫颈癌疫苗在内的多联多价等新型疫苗的研制。
三、稳步提高宫颈癌患者医疗保障水平。一是纳入医保规定病种管理。我省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都已将宫颈癌列入规定病种,宫颈癌门诊专科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取消医保基金支付起付标准;二是提高报销比例。我省职工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两癌”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83%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也达到了70%以上;三是建立大病保障制度。2014年,我省建立了覆盖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对包括宫颈癌患者在内的参保人员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补助,补助水平不低于50%,有效缓解了宫颈癌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四是扩大用药范围,2015年我省通过创新谈判机制将“多柔比星脂质体”等用于宫颈癌治疗的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一步降低了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五是活化个人账户政策。2016年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包括HPV疫苗等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并可实行家庭共济,进一步提高了医保个人账户使用绩效,有效降低接种自费疫苗人员经济负担。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HPV疫苗属于二类疫苗,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故包含疫苗在内的疾病预防控制等项目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渠道予以解决。
你们提出提高宫颈癌预防意识的系列建议非常有建设性,对推进我省妇女健康促进工程,保障妇女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也对我们完善相关政策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结合你们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借助覆盖面广、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报纸、网络平台、广播电视、平面媒体等和医疗机构、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等载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承担宣传责任。切实加大对预防宫颈癌科学知识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面向欠发达地区妇女、家庭的生殖健康、妇科疾病防控等知识的健康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健康生活新理念、增强自我保健意识,使更多“宫颈癌”患者能够早发现、早治疗。
二是加强HPV免疫规划论证。从我省情况看,接种HPV疫苗对于预防宫颈癌具有积极意义,但接种HPV疫苗并不能百分百阻断宫颈癌的发生,对适龄妇女定期开展宫颈癌筛查仍是预防和早期发现宫颈癌的有效方式。我们将高度关注国家免疫规划动向,综合考虑我省财力、国内相关疫苗产能、疫苗不良反应监测等因素,加强对将HPV疫苗纳入免疫规划论证工作。
三是提高宫颈癌筛查范围和质量。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投入的不断加大,公共卫生服务覆盖人群及内容项目也必须逐步扩大。在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基础上,争取加大我省公共卫生项目投入,进一步扩大筛查人群范围,逐步实现对常住人口全覆盖,切实提升筛查标准。将“两癌”筛查项目和妇女健康促进工程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体检专业队伍建设、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做好患者随访追踪和治疗干预工作,切实提高妇女对筛查工作的满意度。
四是积极探索创新疫苗风险监管模式。结合“数字药监”要求,启动“浙江省药品风险监测预警防控系统”建设,将疫苗纳入该系统首批重点监测品种,该系统被列为2019年浙江省政府重大风险防范数字化转型十大重点项目之一。继续支持鼓励企业研发、生产疫苗,同时加强监管,确保产品质量有效。
五是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目前宫颈癌检查和治疗涉及的主要项目均已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各地按医保政策规定予以报销。下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积极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建设,通过多层次保障体系、加强补充性医保供给、促进商业保险发展、完善应急救治保障4方面措施,提高我省医疗保障精准度,切实减轻包含宫颈癌在内的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负担。
感谢你们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胡振产(医药服务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1-81051025。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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