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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1003148/2020-01952 主题分类: 医保类
      发布机构: 省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0-09-01
      (媒体解读)9月1日药品目录调整会买不到药?浙江省医保局权威回应

      信息来源:天目新闻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0-08-28


      “常用药9月1日不进医保了”“这些药赶紧去囤,之后买不到了”近段时间以来,针对9月1日开始执行的医保药品改革方案,浙江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所谓“部分常用医保药品调出医保目录”的传言是不实的。

      今天,天目新闻记者从浙江省医保局了解到,9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并不存在“买不到药”的情况,而且入选平台的药品从1.44万个增加到1.71万个;凡是在平台上的药品将统一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这也解决了一些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

      为什么要改革?中标药品品种不全、价格不够性价比

      对于为什么要改革?浙江省医保局解释:浙江省推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已经有10多年,基本能满足临床和群众的用药需求。

      但传统的药品采购和医保支付制度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一方面,由于历史原因和药品特殊性,省药械采购平台一直存在医保药品中标在线交易品种不齐全、产品价格竞争不充分的问题;

      另一方面,由于民营医院和零售药店未纳入到集中招采范围内,一定程度存在着部分非中标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增加了参保群众和医保基金的负担。推出这项改革,就是通过整合药品招采和医保支付两项职能,健全竞价机制、补齐制度短板。

      图片来源新华社

      这次改革改了什么?完善入选品种、统一支付标准

      针对之前存在的问题,浙江省医保局通过健全药品招采平台准入机制,对医保目录药品、国家基本药物、1类新药等药品进行查漏补缺,全部纳入平台在线交易范围,确保品种齐全,更好地满足临床和群众的用药需求。

      通过这次扩容,浙江省药品招采平台在线交易药品从1.44万个增加到1.71万个,使定点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和零售药店采购经营有了更多的选择。

      其次,通过建立公开公平的市场化竞价机制,鼓励同品种不同厂家的药品之间开展竞争,形成更加优惠的价格,进一步减轻群众用药费用和医保基金负担。在这次扩容中,浙江省医保局坚持所有药品价格必须不高于全国最低价,鼓励价格有明显优势产品优先进入。建立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将促进平台内产品有序竞价。

      第三,全省执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9月1日起,对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销售的医保药品,医保部门将按照省平台覆盖的药品品种和对应支付标准进行支付。

      统一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将堵塞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部分药品价格虚高的政策漏洞。

      第四,提升招采平台服务功能。扩大省药品招采平台服务对象,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自愿在省药品招采平台采购,提高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议价能力,降低其采购成本。

      最后,除了药品,医保部门也实行统一医疗服务支付政策。。定点民营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相同的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同等级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实行相同的医保支付标准。

      图片来源新华社

      改革的影响:用药依旧有保证、平台始终保持开放

      《改革方案》的出台,目的是为了减轻广大群众的就医负担,堵塞政策漏洞,守护老百姓的“救命钱”。

      这次改革总目标是扩大医保目录药品的采购覆盖面,并不是调整医保药品目录,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保障医保用药的需求。

      当然,在改革推进的过程中,过去一些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销售的个别厂家生产的药品,因企业自身原因尚未全部进入省平台在线交易,但不同厂家生产的同种药品,包括进口原研药和国产仿制药品都有供应,临床和群众医保用药是有保证的。

      同时,浙江省医保局也要求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做好药品配备,切实保障群众的用药需求。

      最后,浙江省医保局表示,对还未纳入平台的其他药企生产的药品,省药品采购平台将始终保持开放,对符合政策要求的药品,都可以继续申请纳入集中采购。

      “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链接:关于印发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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