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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1003148/2021-00416 主题分类: 医保类
      发布机构: 省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1-02-09
      《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动态调整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1-02-09


      一、相关背景

      我省从2011年率先开展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形成了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相结合的模式,现有集中采购产品14大类、阳光挂网产品7大类。目前,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仍存在招标挂网程序复杂、市场化竞价机制缺失、无退出机制、部分目录不全等弊端,医疗机构和患者对部分空缺产品和新产品有一定需求,需要改革原来的招采模式,完善平台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提高医保基金绩效。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集中采购产品准入机制。全新二级目录或无在线交易产品二级目录的产品、价格有明显优势的产品及阳光挂网产品转为集中采购产品可按以下定价原则申请挂网:



      第1类:全新二级目录或无在线交易产品二级目录的产品

      1.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挂网(中标)省份≥10个

      不高于其全国最低价

      2.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挂网(中标)省份<10个

      在不高于其全国最低价的前提下,经与我省至少5家三级医院谈判后,不高于谈判的最低价

      2类:与已在线交易同二级目录产品(区分进口和国产,含组套)相比价格有明显优势的产品

      1.同时满足-③项

      ①≤同二级目录产品上年度加权平均价的70%

      ②≤二级目录产品最低价

      ③≤全国最低价

      2.当二级目录中仅有进口产品时,国产产品的挂网定价需同时满足-③项

      ①≤同二级目录进口产品上年度加权平均价的56%

      ②≤二级目录产品最低价

      ③≤全国最低价

      3.当二级目录中仅有国产产品时,进口产品的挂网定价需同时满足-③项

      ①≤同二级目录国产产品上年度加权平均价的88%

      ②≤二级目录产品最低价

      ③≤全国最低价

      第3类:省药械采购平台阳光挂网产品需要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产品

      可以采用同类医保编码医用耗材竞价等方式或按照第1类产品定价原则挂网

      (二)建立集中采购产品换代、增补机制。属于同一企业更新换代或补齐规格型号产品的,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可按不高于现在线交易产品价格、且不高于全国最低价的原则挂网。

      1.更新换代产品需在功能、适用范围、结构性能组成、规格型号齐全度等方面与现在线交易产品保持一致或优于现在线交易产品。挂网后,现在线交易产品停止交易。

      2.补齐规格型号产品需与现在线交易产品为同一注册证,且在功能、适用范围、结构性能组成上保持一致。挂网后,现在线交易产品可继续交易。如涉及不同装量产品时应有合理差比价关系。

      (三)建立集中采购产品退出机制。一是通过开展带量采购、实行同类医保编码医用耗材竞价等多种方式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二是设立企业主动申请退出机制。同时,明确对供货不及时等各种行为导致影响医院临床使用的,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探索公立医疗机构自行采购制度。对于临床需要而平台内无集中采购的产品,允许公立医疗机构在上年度医用耗材结算金额5%限额(儿童专科医院可扩大至10%)内,与企业按照公平原则协商确定采购价格,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自行采购。

      三、实施范围

      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内属于集中采购范围的医用耗材。

      四、注意事项

      (一)《改革方案》印发后,省药械采购中心启动相关准备工作,受理相关企业的申请,有关具体细则在省药械采购平台(http://www.zjyxcg.cn/)适时发布。  

      (二)本通知自2021年3月15日起执行。

      五、关键词解释

      二级目录是指我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中根据适用范围、功能、结构组成对医用耗材进行区分的第二层次级别的分组。例如,“支架”属于冠脉介入类的一级目录,“雷帕霉素及其衍生物支架”是冠脉介入类的二级目录。

      六、新旧政策差异

      (一)建立在线交易产品常态化扩充机制。改革前存在集中采购挂网程序复杂、部分目录不全等弊端,改革后优化了程序,明确了在线交易产品准入常态化机制,丰富了集中采购产品品种,同时提升平台价格发现功能。

      (二)建立换代产品及时更新机制。建立了集中采购产品换代、增补机制,解决临床使用和患者需求。

      (三)建立竞争性退出机制。通过建立竞争性机制实施动态调整,实现产品有进有出,既满足企业的诉求,提高在线交易产品的有效性,也为降低虚高耗材价格提供降价机制。

      (四)有效缓解特殊耗材供应问题。通过允许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一定金额比例的临床需要而平台内无集中采购的产品,可满足医疗机构对部分特殊耗材的临床需求。

      (五)降低医用耗材采购廉政风险。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大大减少人为因素,从源头上降低“带金销售”带来的风险。


      七、文件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浙江省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处

      解读人:王炳南

      联系电话:0571-81051027


      链接: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动态调整改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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