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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1003148/2021-00068 主题分类: 医保类
      发布机构: 省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1-03-11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1-03-11


      一、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划、标准。

      2.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建立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3.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省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4.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维护。

      6.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8.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深化全省医疗保障“ 最多跑一次” 改革,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医保、医药 “ 三医联动 ” 改革,推进全省统一的“智慧医保”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实现医保资金可负担、能持续。

      10.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城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和局属药械采购中心预算。

      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7469.71万元。

      (二)关于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收入预算17469.7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353.00万元,占36.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16.71万元,占63.6%。

      (三)关于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支出预算17469.7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987.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0.8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232.78万元,占12.8%;日常公用支出689.04万元,占3.9%;项目支出14547.89万元,占83.3%。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16.7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1116.7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34.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0.87万元。

      (五)关于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16.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96.16 万元,主要是“智慧医保”项目根据实际进度情况,安排的预算比上年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0.92万元,占1.9%;卫生健康(类)支出10634.92万元,占95.7%;住房保障(类)支出270.87万元,占2.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0.6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0.3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9.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局属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90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957.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局属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31.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局属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5283.30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省“智慧医保”工程建设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1031.8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等医疗保障政策管理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1248.46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省医保业务综合管理等医疗保障经办事务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431.77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8.4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62.46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21.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32.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89.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2.4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2.17万元,增长409.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36.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家合作、交流和涉及医保技术标准设立及执行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未发生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5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40.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省(市、区)来浙进行重大政策调研、交流和国家各类考核、督查等接待支出,以及市、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医保系统来局公务活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支出较少,基数较低。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9.8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9.6%。主要用于保障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支出较少,基数较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7.86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25.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40.7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 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省医疗保障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194.89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公务接待支出:指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因公出国(境)支出:指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指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指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省医保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公开).pdf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本级2021年单位预算和部门预算报表(公开).pdf

                   浙江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和部门预算报表(公开).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和部门预算报表(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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