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3148/2021-00166 | 主题分类: | 医保类 |
发布机构: | 省医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1-06-28 |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1-06-28
方青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进一步推进医保智慧经办服务模式的建议》悉。我局对议案中提及的问题和建议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专题研究。经商省委编办、省大数据局,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情况
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工作总体部署,遵循政府数字化改革要求,按照国家局《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19〕1号)和《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等精神,积极开展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一)推进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
为消除我省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碎片化严重、标准不统一、运维难度大等实际问题,全面打通医疗保障的政策规划、待遇保障、支付管理、医药服务管理、智能监管等多个环节,构建全省通用的信息平台,我局成立“智慧医保”建设专班,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开展“智慧医保”项目工作。2021年2月22日,为贯彻落实我省数字化改革总体部署,我局成立了数字化改革和“智慧医保”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将数字化改革和“智慧医保”项目同时推进,按照全省数字化改革“一年出成果、两年大变样、五年新飞跃”的总要求,制定医保数字化改革方案,推动各市、县(市、区)医保部门和各处室(单位)开展核心业务和重大任务的流程再造,构建整体协同高效的医保运行体系,实现便捷可及“大服务”、规范高效“大经办”、智能精准“大治理”、融合共享“大协作”、在线可用“大数据”、安全可靠“大支撑”。
“智慧医保”信息系统是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采用省级统一建设部署、省市两级运维保障共担、省市县三级业务协同应用模式,高度整合省、市、县三级医疗保障业务,打造一体化数据平台,实现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和应用支撑体系共建共享。并充分考虑了医保大数据分析、网络与信息安全、跨厅局数据共享等各方面需求。每个市、县都能查询和使用本地相关的医保数据,根据数据共享的原则,相关数据会回流到当地供数字化改革创新使用。
目前,“智慧医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已通过省发改委审批。预期2021年6月完成项目采购,年底实现部分试点区域上线。项目配套的云资源和网络等基础设施由省大数据局负责建设,依托省政务外网骨干网,为各类医保业务提供基础网络支撑,组建医保虚拟专网,推进各类医保应用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打破医保网络信息屏障。
(二)推进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实施
国家医保局成立后,为加快形成自上而下全国医保信息化“一盘棋”格局,积极谋划部署、深入调研,推进全国统一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先后出台了《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指南》《医疗保障核心业务区网络安全接入规范》《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通用术语规范》等各类医保信息化建设规范,更推出了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等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这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是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全国医保“通用语言”,是信息化、数字化的前提和基础,是我省“智慧医保”信息系统有效运行、与国家平台无缝对接的基础。
去年以来,我省积极推进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实施(以下简称“贯标”),为“智慧医保”信息系统上线奠定基础。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全省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浙医保办发〔2020〕4号)、《关于贯彻执行国家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18号)、《关于加快推进国家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浙医保办发〔2021〕16 号)等文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团队,开展业务培训,积极推进贯标工作落地。目前,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等多项编码已经在全省落地。6月底,我局将配合国家医保局组织专家团队,开展对省内各地贯标实施效果的总体评估验收工作。
(三)强化网络数据安全保障
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度,先后出台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医疗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等制度。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和《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做好医保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抓好权限管控、口令管理、数据备份等各项工作。对于上政务云的医保信息系统,积极跟省大数据协调,通过政务云平台基础安全防护,为各类医保应用提供数据库审计、web应用防护、防拒绝服务攻击(DDOS)、堡垒机等安全服务,有效保障医保网络数据安全。
二、我省医保政务服务建设情况
自成立以来,省医保局按照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持续深化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改革,打造“医保办事最便捷省份”,努力为参保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一)优化服务“简化办”。全面梳理省、市、县三级的医疗保障领域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和公共服务事项,精简优化经办流程,梳理形成11个主项、34个子项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事依据、经办材料、办事流程、经办流程、办理时限、表单内容全省统一,制定《浙江省医保经办事项“领跑者”标准》,不断优化服务模式。完善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能通过数据共享或网络核验的材料无需提供,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材料数从原来的111份减少到59份,减少率 46.8%;办理时限从原来的473个工作日缩减到197个工作日,缩减率达到58.35%;22个事项实现即时办理,即办率达到64.71%。民生事项实现在窗口端、电脑端、手机端“一证通办”。办理时限从原来的473个工作日缩减到197个工作日,缩减率达到58.35%,其中22个事项实现即时办理,即办率达到64.71%。
(二)畅通渠道“灵活办”。将网办向移动端拓展,在全省医保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网办的基础上,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务服务2.0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围绕“智能导服、收办分离、线上线下融合”目标,梳理确定其中25项第一批接入全省统一的“政务2.0”平台,在“浙里办”APP医疗保障专区上线,省、市、县三级线上办理实现“一网通办”。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掌上可办;医保个人办事项接入率100%,法人办事项接入率80%。全省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在实现100%网办的基础上,从“可办、能办”向“好办、易办”拓展。2020年,全省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共收件1477万件,通过网办、掌办途径申请的办件有1390万件,网办率为94.1%。
(三)部门联动“聚合办”。根据袁家军书记关于“整体智治”现代政府的建设要求,部门间要贯通数据流来打通业务流,打破部门间、行业间业务壁垒,实现服务方式从“碎片化”向“一体化”转变。我局积极与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大数据局等开展部门联动,构建跨部门合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同,进一步推进部门数据共享、流程再造、业务深度融合,实现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
以零星报销为例。参保人员办理报销时,通过网办、掌办渠道申请,经由政务中台和浙江省省公共数据共享平台,调取财政医疗电子票据号码、费用及pdf板式文件,并提交到经办机构;经办人员通过全省数据共享平台,调取财政医疗电子发票相关的费用明细清单数据,在办理时限内审核办结业务,回传报销金额给财政并将报销费用打入参保人银行卡。实现参保人“零材料”、“零跑腿”全数字化操作。
此外,通过部门联动,开展数据共享、优化医保服务,还实现了就诊挂号、医保结算、移动付费、检查取药、查阅报告、处方外配等就医全流程的“一码通”;新生儿参保登记、户籍录入、女职工生育待遇核准支付等“出生一件事”联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群众企业全生命周期、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等多个“一件事”的掌上、网上联办。通过部门联动,努力实现覆盖参保人员全生命周期的医保便捷服务。
截至2021年5月底,基于省公共数据平台,累计归集医保数据14类99.6万条,共享医保接口5个,已被67个单位调用5731.9万次;省医保局申请调用87个共享平台接口886.9万次;全省办理涉及医保事项的“一件事”1013.3万件,职工参保登记 913.19万件、单位参保登70.29万件、视同缴费年限认定29.82万件。
三、全省医保系统人员编制情况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发〔2018〕46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浙委发〔2018〕59号)精神,目前,设区市层面,全部设立医疗保障局,共核定行政编制132名,平均每个市12名。县(市、区)层面,单独设立医疗保障局79个,挂牌设立5个(开化县、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市级统筹5个(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职责由其它单位承担1个(龙港市),共核定行政编制493名,平均每个县(市、区)5-6名。市县医疗保障局共设立事业单位148家,核定事业编制2034名,平均每个地区20名,其中,医保经办机构109家,共核定事业编制1712名(实有人员1463人),平均每个市县17名(实有人员14.5名)。看起来人员不少,但是跟医保所涉及的业务量比,显得捉襟见肘。我省各级医保局自成立以来,一直存在着队伍新、编制少、专业人才少、工作经验少等问题,信息化人才尤其短缺(原来负责医保信息系统的信息人员基本留在人社部门)。对此,我局已多次跟机构编制部门协调,同时积极跟医疗机构等单位协商,以挂职锻炼等方式缓解人手短缺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的决策部署,在确保传统服务模式优质便捷的基础上,进一步用好“数字赋能”手段,坚持融合创新,强化迭代升级,着力打造浙江医保政务服务新篇章,努力为全省人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推动浙江的医保智慧经办服务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感谢您对我们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邵志武(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1-85119451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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