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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1003148/2022-00479 主题分类: 医保
      发布机构: 省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2-01-26
      (媒体解读)媒体传音│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执行近一个月 “灵魂砍价”落地了吗?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2-01-26


      一场“灵魂砍价”,让国家医保局谈判专家“出圈”。“每一个小群体都不应该被放弃”,温柔而坚定的话语背后,不仅为医保基金减压,更为千万家庭纾困。

      但这只是开始,只有患者最终拿到国谈药品、缓解病痛,“灵魂砍价”才算顺利完成落地,前期大量工作和辛苦付出所获得的红利,才能充分被释放。

      日前,浙江出台文件,明确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在新版目录施行近月之时,记者采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跟进医保谈判药品落地过程和效果。

      药品“进院”,让患者直接受益的第一步

      2022年元旦,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滨江院区住院部18楼神经内科,随着一瓶无色澄明的诺西那生钠注射液通过腰椎穿刺术注入体内,4岁的馨馨成为全省首批得到医保用药保障的SMA(脊髓性肌萎缩症)患者。那一刻,她的父亲喜极而泣:“终于盼到了这一天!”

      SMA,位居2岁以下儿童致死性遗传病首位,2018年纳入国家《第一批罕见病目录》。作为全球首个SMA的疾病修正治疗药物,诺西那生钠于2019年在中国上市后,却因近70万元一针的“天价”,让很多患者望药却步。馨馨爸爸告诉记者,诺西那生钠没有进医保前,一家人根本负担不起一年上百万元的治疗费用。

      转机来自2021年12月,国家医保局公布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结果,诺西那生钠历经8轮价格协商,一针价格直降60余万元,至33000元左右,同时患者还可享受医保报销分担,自费负担大幅减轻。

      价格降下来了,药品能不能及时用上?各大医院,成为国谈药品落地的“重要阵地”。

      “药品降价为罕见病治疗带来了极大便利,也让更多患者获益。”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医师、浙江省SMA诊疗专家组组长毛姗姗说。据悉,浙江省SMA诊疗专家协作组的3家核心单位——浙大儿院、浙大二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均已在元旦完成首批SMA患者的注射治疗。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像SMA患者这般幸运。记者了解到,从医保谈判药品落地的实际情况来看,市面上或多或少存在药品已进医保目录、但医院尚未配备的情况。

      “新药进医院有一个过程。”浙大儿院药剂科副主任缪静告诉记者,这中间需要经过医生提出用药申请、药剂科初审评价、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评审审批等流程,才能启动采购。为让患儿尽快用上救命药,浙大儿院根据临床特殊需求启动了临时采购流程,诺西那生钠这一新晋医保目录药品才得以正式“进院”,“我们是按照国谈价格进的药,属于专药专用。”

      “药品能否进入医院目录,首先要满足临床的治疗需求,药品降价是考量因素。”缪静说,“医院会依据自己的功能定位、临床科室需求,筛选所需要的药品。所以不同医院的药品目录存在较大差异,不是每一家医院都能够配备所有国谈药品。特别是儿童专科医院,还要考虑儿童适应证、儿童适宜剂型等因素,能匹配的国谈品种并不多。”

      面对落地过程中的“硬骨头”——部分谈判药品“进院难”这一现象,2021年,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

      所谓“双通道”,即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谈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而这,将为患者用上急需药品,带来更大便利。

      药店“接单”,开启药品保障的另一通道

      相比医院,零售药店具有分布广泛、市场化程度高、服务灵活等独特优势,患者更易触达。定点零售药店也能与定点医疗机构互为补充,形成药品供应保障合力。

      “去年12月6日,浙江率先公布了新版‘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要求2021年的国谈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施行统一的支付政策。”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许伟告诉记者,为打通国谈药品落地“最后一公里”,省里还出台文件,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原则上确保每个县(市、区)域内至少有一家“双通道”药店,市辖区可适当增加零售药店数量,并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

      新年伊始,全省新增国谈药品的“双通道”首笔医保结算记录便在宁波落了地。1月1日上午7时18分,身患前列腺癌的林先生,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的特病门诊,开出了一张阿帕他胺片外配处方。半个多小时后,他来到距离5公里左右的宁波四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西北连锁店,购买到了这一药品,共计6600元,其中医保报销4481.4元。

      “也就是说,国谈药品落地不用再挤定点医院这座独木桥,可以通过更多元化的方式在社会药房及时触达患者,并获得医保基金支付。”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负责人说,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宁波已将协议期内的275个国谈药品全部纳入了“双通道”管理。目前,市场可采购的274个药品均已在宁波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配备,实行统一的门诊支付政策。

      据了解,早在2001年,宁波便有门诊用药外配制度。但由于恶性肿瘤等门诊特殊病种(后简称“门特”)用药药品价值高、专业性强,制度规定只有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才能享受门特待遇。

      这意味着,患恶性肿瘤等特殊病种的病人,若在宁波某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配药,职工医保可以报销92%、居民医保可报70%,但若通过三级医院门诊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职工医保只能报销75%、居民医保仅可报30%。

      随着越来越多高值药品通过国家谈判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患者使用门特治疗药品的矛盾逐渐凸显:能享受门特待遇的医院,部分患者买不到药;买得到药的药店,患者只能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双通道’政策将很好地解决这一矛盾,也成为破解处方外流不畅这一问题的‘牛鼻子’。”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在实施“双通道”管理的药品中,宁波开通门特待遇的双通道药店116家,数量居省内各地市首位,参保患者可在这些药店持外配处方配取这些药品,并同样享受门特待遇。

      截至2021年12月底,全省已有583家医疗机构、1923家零售药店配备了新增国谈药品。另外,为进一步方便参保患者“找得到”药、让患者少跑路,省医保局还在官网公布了三级医疗机构国谈药品配备信息。

      多方协作,破题药品落地“最后一公里”

      “今年国家医保目录新增了74个药品,涉及肿瘤、丙肝等21个临床组别,进一步扩大了参保人员用药保障范围。”许伟说,另有27种已在目录里的药品经过国谈,进行了降价,预计2022年可累计为浙江参保患者减负约5亿元。

      国家医保局自2018年成立以来,大力推进药品目录管理改革,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周期大幅加快,从原来的最长8年缩短至每年1次,甚至一些新药上市当年就被纳入医保目录。从“先进医院,后进医保”变成“先进医保,再进医院”,让“贵族药”开出“平民价”、切实扩大参保人员用药保障范围的同时,对医疗机构快速准入和临床医生短期内广泛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许伟告诉记者,在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政策后,药品对医疗机构从盈利因素变为成本因素,医疗机构对于药品配备不可避免地会考量成本。而且按照医院药品管理规定,即使是大型综合性医院,配备药品的品规数也不得超过1500种。“这就可能会出现医疗机构为了求稳,不变动药品目录等现象,国谈药品特别是创新药的落地难度加大。”

      “今年尤甚,新版目录从2021年12月3日公布到2022年1月1日正式执行,中间不到1个月。各级医保、卫健部门要研究、发文,各级医疗机构要走进药流程,药企也需备货和配送,时间很紧张。”作为推动惠民政策落地的执行者,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负责人对此深有体会。

      如何精准、快速推进国谈药品落地?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结合浙江实际,对国家层面的“双通道”指导意见进行了量化,如将指导意见中“及时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的“及时”,明确为“自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公布后三个月内”;保证国谈药品能在浙江各地医疗机构100%覆盖的基础上,将“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到的国谈药品应配尽配”的“应配尽配”,具化为:原则上国谈药品品种配备率三级甲等公立综合性医疗机构不低于30%,三级乙等公立综合性医疗机构、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不低于20%,三级公立专科医疗机构不低于相应专科国谈药品品种的60%。

      同时,将责任落地到各地市的医保部门,对未按要求配备药品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提示、约谈、限期整改、解除协议等,同时将国谈药品配备情况与DRG点数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评价、协议管理年度考核等挂钩。“会没及时开扣分、配备率不够扣分、收到群众举报信扣分,用具体数字倒逼各地市将国谈医保这件事落地。”许伟说。

      浙江对国谈药品的配备也予以政策上的倾斜,如国谈药品不占医疗机构总额预算、配备情况纳入绩效评价体系等。

      “药品降价进医保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我们还要加强准入后的管理,特别是我们药品使用支付情况的监测,努力解决在落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许伟补充道,“让更多患者用上降价后的新药、好药、救命药,仍然需要各方努力。”

      医保谈判大事记

      为适应临床医药科技的进步和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的变化,国家分别于2000年、2004年、2009年、2017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调整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并于2017年以来,国家医保部门探索建立了医保准入谈判机制。

      1、2017年、2018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对部分临床价值高但价格昂贵或对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药品开展了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共53个临床价值高但价格较为昂贵的独家药品通过谈判纳入了医保药品目录,两年谈判药品的降价幅度分别达到44%和56%。

      2、2019年11月2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本次谈判共涉及150个药品,包括119个新增谈判药品和31个续约谈判药品。119个新增谈判药品谈成70个,价格平均下降60.7%。三种丙肝治疗用药降幅平均在85%以上,肿瘤、糖尿病等治疗用药的降幅平均在65%左右。31个续约药品谈成27个,价格平均下降26.4%。经过本轮调整,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共收录药品2709个,与2017年版相比,调入药品218个,调出药品154个,净增64个。

      3、2020年12月2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目录内药品总数2800种,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本次调整高度重视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品的保障工作,将利巴韦林注射液、阿比多尔颗粒等药品调入目录,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列药品已被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本次调整,共对162种药品进行了谈判,119种谈判成功,其中包括96个独家药品,谈判成功率高达73.46%。谈判成功的药品均价降幅过半。

      4、2021年12月3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调整,共计74种药品新增进入目录,11种药品被调出目录。从谈判情况看,67种目录外独家药品谈判成功,平均降价61.71%。

      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为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中药饮片仍为892种。

            链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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