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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1003148/2022-00058 主题分类: 医保
      发布机构: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2-03-02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2-03-02


      一、抓法治能力建设,提高全员依法行政能力

      1.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会精神,推进党的领导法治化。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审议通过《2021年浙江法治医保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对省级单位的考核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部门。2021年,我局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或造成严重社会后果被问责情况。

      2.强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意识。坚持领导带头学法,组织集体学法4次,落实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组织局机关公务员参加网络学院线上学习、公开课培训、法律知识学习考试。组织市县系统干部学习医疗保障领域法规政策,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深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局政策法规处牵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办全省法治医保培训班,开展法治培训教育。局机关各处室、单位和市县系统对照法定权限、程序和考核要求,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履行行政职责,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切实做到依法办事。

      4.落实普法责任制。编制2021年省局普法责任制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落实国家医保基金监管重大案情曝光台要求,收集整理、定期通报欺诈骗保要情,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流程。开展全省“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形成市场主体积极响应,参保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

      二、抓法治体系建设,筑牢依法行政制度框架

      5.推动医疗保障条例出台。作为全国第一部医疗保障领域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于2021年3月26日,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并同步开展宣传和解读工作。推动条例配套政策制定工作,确保顺利实施。

      6.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要求,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健全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落实审核备案报送程序。2021年我局共新增规范性文件19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均达到100%。

      7.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按规定程序标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涉及市场准入、招标采购、经营行为规范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审查”原则,指导各业务条线重点关注,并定期组织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三、抓重大决策管理,推进科学民主合法决策

      8.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并公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包括关于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指导意见、智慧医保项目、DRG支付方式改革中期风险评估、省级药品目录40%消化工作、关于进一步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未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有效防控决策风险。

      9.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评估、规范性文件和机关合同审核、信访咨询、法律知识培训、代理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提供专业支持。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切实提升我局法律事务工作效能和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能力。

      10.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向社会各界或者特定对象公开政务、医保重大政策、各项改革落实情况等信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网络舆情监测收集、分析研判机制,畅通门户网站、热线电话、举报箱等监督渠道。

      四、抓依法履职管理,健全依法行政配套机制

      11.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各项防控和应急措施,快速反应、全力应对,构建基金支付、待遇保障、经办服务、药械供应、人员协查等全方位的应急医疗保障体系和防控工作机制。

      12.动态完善权力事项清单。按照省委数字化改革目标,对医保公共服务和监管权力清单事项进行系统梳理、流程再造,助推经办服务和监管“网上办”“掌上办”。启动政务2.0升级改造,完善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完成了30个事项上线,线上办结率达98.65%。

      13.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配合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及时回复案件办理征求意见。积极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行政争议处理能力。完善信访办理流程。依托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规范医保信访办件流程,落实信访案件网上接待受理、转办交办、结果反馈和监督考核。

      五、抓执法规范管理,助推医保基金全方位监管

      14.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明确医保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内容,落实国家医保局对三项制度的执行要求,提高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实效。按照“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在全系统部署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推广使用掌上执法系统。

      15.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深化医保基金数字化监管,全面落地应用并不断迭代升级“医保基金精密智控在线”,提升监管工作实效。高质量开展基金监管示范点建设活动,构建更加完善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加快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完成医保医师信用体系建设全覆盖。全面开展医共体医保行业自律示范点建设,进一步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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