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3148/2022-00081 | 主题分类: | 医保 |
发布机构: | 省医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2-04-08 |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2-04-08
重点工作(会办) | 完成情况 | 下步打算 |
一、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实施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 各市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参保新政,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不受户籍限制。到2月底,全省职工医保参保人数2728万人,同比增长6.11%。 | 指导推进统筹区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参保新政,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不受户籍限制。推动实施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
二、全面推进极简审批许可、便利开办登记,加快实现商事主体登记“零干预、零材料、零费用、零跑动”,优化注销服务,建立歇业制度,畅通企业退出渠道。 | 建立与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全面推进极简审批许可、便利开办登记的“企业开办一件事”技术业务钉钉群,按照全省智慧医保切换上线进度,基本完成省医保数据交互平台与智慧医保系统数据信息对接落地,实现与市场监管部门省对省数据对接互联,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实现11个地市企业注册开办信息数据至智慧医保系统的无感落地及办结反馈。截至3月末,共计完成11个地市22.36万户企业医保参保登记的无感办理。 | 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一件事”长效沟通机制,全面建立与市场监管部门省对省数据接口的对接互联,在实现“企业开办”一件事医保参保登记联办的基础上,协同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完成企业变更、注销数据信息至智慧医保系统的共享交互。 |
三、深入实施健康浙江行动。 | 规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规程,优先将“医学高峰”建设中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学科建设及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新增范围。制定完成我省支付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并启动我省门诊支付改革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对同病同价病组开展摸底调查。 | 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适时启动新增项目申报工作。出台我省门诊支付改革实施意见,并制定全省同病同价疾病分组名单。 |
四、营造和谐育儿环境。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完善生育保险政策。优化生育休假制度。 |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部署,按照修订后《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对各地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启动研究完善我省生育保险政策,支持三孩生育。二是向国家医保局请示延长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发放事宜。1月份国家医保局发函回复后,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书面报告,并请办公厅协调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延长产假生育津贴支付列支渠道。三是跟踪关注各地延长产假生育保险津贴发放舆情动向。 | 一是形成浙江省生育保险办法初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推动政策出台实施。二是开展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调整生育保险筹资费率等政策测算。三是谋划医保领域推动“浙有善育”政策举措,从扩大生育保险医疗服务报销范围、提高婴幼儿基本医保报销比例等方面出实招。四是继续跟踪各地生育津贴发放情况。 |
五、积极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加强养老护理教育培训。 | 推进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等适合老年人治疗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1季度新增杭州愿望树医养服务有限公司医务室纳入医保定点。 | 继续推进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等适合老年人治疗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 |
六、完善大病、慢性病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 一是代拟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文实施,进一步完善全省慢特病门诊保障。二是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起草我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防范因病致贫返贫促进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并开展征求意见。三是将省政府民生实事“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达到1500万人”的目标任务,分解到5个试点地区、34个县级点,细化目标,压实属地责任。四是成立长护险试点工作专班,形成“1+N”长护险政策框架。其中“1”《关于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基本定型,并征求全省医保系统意见和有关专家论证。五是指导商保公司做好投保宣传,做好智慧医保系统历年账户结余资金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系统对接工作,加强对仍在投保期内的设区市投保情况关注,动态统计投保人数。截至2022年3月28日,2022年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投保人数2903.6万人(温州仍在投保期内,宁波新启动本年度投保工作),平均投保年龄46.17岁,投保率52.36%。 | 一是研究并指导各地拟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和个人账户改革实施细则。二是研究拟定全省统一的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研究首批纳入特殊病种的范围。三是制订出台我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防范因病致贫返贫促进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构建完善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四是制订出台我省深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五是发布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服务供给规范两个地方标准。六是完成民生实事半年度参保人数目标任务。七是继续指导全省做好2022年度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投保收尾工作,力争投保指标提前完成目标要求。完成2021年全省商保第三方审计工作。起草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药品准入清单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出台《赔付指导清单管理办法》,持续跟踪各地2022年度理赔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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