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3148/2022-00457 | 主题分类: | 医保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2-07-11 |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2-07-11
鲍潇舲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28号提案《关于将门诊心理咨询、心理治疗费纳入医保的建议 》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要求,我省在着力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同时,将所有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各项保障政策之间功能互补、层层递进、无缝对接,为我省人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保障网。到2021年底,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5655万人,户籍人口参保率保持着99%以上。
一、关于我省医保医疗服务项目主要政策
我省医疗服务项目管理采用的是准入法,分别列出医保准予支付费用、医保支付部分费用医疗服务项目。2005年9月,根据劳动保障部等5部委《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我省制定出台《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以下简称《医疗服务目录》),于2006年1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实施。期间,根据临床治疗需要,对《医疗服务目录》作了12次完善调整。目前,共有4911项医疗服务目录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准予支付费用4462 项,支付部分费用449 项。
二、我省精神心理卫生保障情况
心理疾病影响着人的健康,我省医保支付政策充分考虑到精神心理疾病患者的特殊需求,多措并举减轻他们的治疗费用负担。2005年,我省最早将精神分裂症、重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儿童孤独症纳入门诊规定病种范围,提高他们的医疗费用报销水平。2014年,残联等部门出台《关于做好贫困精神残疾人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费用全额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精神残疾患者服用抗精神病药物,通过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等制度实现全额保障,进一步减轻贫困精神残疾人费用负担。目前,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88个通用名治疗心理疾病的药品,105项精神心理卫生医疗服务项目已基本满足精神心理疾病患者的治疗需求。
三、外省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纳入医保做法
目前,全国将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纳入医保支付的地区有北京市和深圳市。广东省将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纳入《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年)》,两个项目均属于广东省市场调节价的项目,授权各市可通过谈判纳入医保支付。2018年,深圳市医保局通过与康宁医院谈判根据医技人员的技术职称、按个别、家庭两种分型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后,将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纳入医保支付。2021年5月,北京医保局按团体、个别、家庭3种分型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后,不区分医技人员的技术职称将心理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四、下一步打算
北京市、深圳市医保局在减轻患者治疗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医疗负担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与现行国家诊疗项目管理政策存在冲突。按照国家规定上述项目均属于医保明确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但是,您提出的建议对完善我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保支付政策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两方面推进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研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调研,了解心理疾病全省发病情况,以及医疗机构治疗、收费等情况,摸清底数,做好成本测算,拟参照北京市做法合理确定心理治疗法收费价格后,同步做好纳入医保支付政策。
二是加强与国家医保局沟通。及时向国家医保局了解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最新政策动向,确保我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保支付政策调整符合国家顶层设计要求。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费虹(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电话:0571-87050377 ,13858077288,
邮编:310005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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