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3148/2011-01867 | 主题分类: | 医保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成文日期: | 2011-01-13 |
统一编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浙人社函〔2011〕7号 |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01-29
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要求明确军队退役人员军龄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请示》(温人劳社(2010〕174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休人员劳功保障政策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8号)精神,军队退役人员(包括农村户籍军队退役人员)到地方就业或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军龄可以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专此函复。
二0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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