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人大代表建议
      索引号: 001003148/2023-00100 主题分类: 医保
      发布机构: 省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3-07-03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温36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07-03


      叶人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智慧互联 推动器官捐献志愿进电子医保卡的建议》(温36号)收悉。经商省红十字会、省大数据局,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建设情况

      国家医保局成立后,立即启动了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省医保局根据国家局统一安排,于2022年3月7日,关闭原有54套系统,正式上线全省统一的“智慧医保”系统,接入国家局平台,彻底结束系统分割、区域封闭的历史。17套子系统稳定服务全省5600万参保人员、2.7万家定点医药机构、28.9万家全国各地异地定点医药机构、176.5万家参保单位、1.6万家药械企业,为实时结算、经办服务、异地就医、基金监管等医保业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9月30日,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第一批通过国家局验收。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的通知》(医保网信办〔2019〕39号)要求,国家医保局网信办研究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医保电子凭证标准,医保电子凭证是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参保人员办理医保线上业务的身份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一人一码、一单位一码,应用于医保查询、参保登记、报销支付等医保业务场景,实现“一码在手,医保无忧”。

      二、医保电子凭证在浙江省的应用情况

      省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全场景应用,扎实推进“互联网+医保”工作,为参保群众提供精准便捷、安全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多措并举,落实应用推广。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工作的通知》,将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工作纳入全省医保年度重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依托基层治理体系,省市县乡村五级共同推进,形成全省一盘棋,聚起全省一股劲。二是强化考核激励,将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工作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评价范围。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建设电子凭证运行监测模块,实时掌握全省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结算率等情况,开展现场走访督查,对结算率偏低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上门沟通,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智慧互联,拓宽应用范围。一是协同省发改委,将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纳入民生“关键小事智能速办”重大应用事项清单。二是协同省大数据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部门,通过数据共享、简化业务环节。三是协同省卫健委,以“多码协同”的方式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使用情况进行联合考核,同时将医保电子凭证的宣传推广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体检、新冠疫苗接种等工作深度融合。四是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合力推进,如教育、市场监管、卫健、医保等部门分别负责教师学生、企业商户、医药机构等群体的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

      (三)全面覆盖,丰富应用场景。一是医保业务全覆盖,参保人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办理参保登记、报销支付、亲情账户绑定等医保业务。二是定点机构全覆盖,将支持医保电子凭证作为纳入医保定点的必要条件,指导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系统升级改造,实现全省所有定点医药机构支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三是就医流程全覆盖,省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已实现挂号、就诊、支付、取药、取报告等就医服务全流程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四是线上线下全覆盖,参保人可通过线下窗口、自助机等展码办理医保业务、进行就医购药,也可以运用医保电子凭证线上身份认证功能,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浙里办APP浙里医保专区、网上办事大厅等办理医保业务。

      (四)移动支付,再造应用流程。为贯彻落实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乙类乙管”的重要举措,省医保局迅速构建推出“患者在线就医、药品线下配送、医保线上支付”的“互联网+医保”就医购药新模式,全面推进基于医保电子凭证的医保移动支付建设工作,为互联网诊疗、网订店送、线下就医等提供适用更广泛、更安全、更便捷的医保结算服务。参保人在医院就诊后无需到缴费窗口排队结算,系统将账单推送到参保人的手机上,参保人在手机上完成账单支付,实现边看边付、边走边付。目前,全省已有171家定点医疗机构上线医保移动支付功能。

      三、下一步工作

      您在《关于加强智慧互联 推动器官捐献志愿进电子医保卡的建议》提出的我省率先普及器官捐献志愿进医保卡的建议非常有建设性,并且温州也成功实践过。接到建议,我局认真研究建议落地可能性,认为医保电子凭证作为载体推广器官捐献或将成为未来行之有效的媒介平台;同时积极对接省红十字会,省红十字会已上线“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政务服务2.0事项,群众可以在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等应用平台“一键登记”办理,并与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对接联通,实现数据信息即时共享交互。但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改造需要国家医保局的顶层设计,省级医保部门没有应用修改权限。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国家医保局提出相关建议,并加强与省红十字会、省大数据局等部门对接,多部门合力推进,努力实现器官捐献志愿者信息与医保电子凭证关联,提升器官捐献的成功率,为推动器官捐献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饶晗昕(智慧医保专班)

      联系电话:13968083681

      邮    编:310005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