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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1003148/2023-00101 主题分类: 医保
      发布机构: 省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3-07-03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温95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07-03


      叶方富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全国医保定点机构电子地图、优化医保就近办就近治的建议》(温9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医保信息化和公共服务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国家医保信息化和公共服务建设的基本情况

      国家医保局自2018年3月建局以来,同年7月成立国家医保局网信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胡静林担任组长。2019年1月,印发《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规划、建设步骤、建设要求等5个方面,明确全国医保信息化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指导地方推进信息化建设,医保信息平台建设进程顺利拉开序幕。3年来,从项目立项到试点开展,再到全面上线,全国各级医保人埋头苦干攻坚克难,实现医保“普通话”18套编码标准全面普及应用、医保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全面覆盖、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基本形成、医保数据归集治理应用有序推进、“互联网+医保”发展创新突破,推进医保信息系统集成统一高效,为建设高质量的医保公共服务体系打下坚实的基础。2019年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成功上线,为13.6亿参保人提供参保缴费、信息查询、待遇申请、业务经办等多种实用功能服务,3年来陆续上线了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就诊购药、医疗保障处方下载、异地就医和转移接续等多项功能。其中“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和“定点零售药店查询”功能,通过收集全国各级定点医药机构经纬度数据,形成医保地图和药店地图,通过建立医疗机构管理系统,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维护数据,通过与高德第三方地图软件合作,提供定位和导航服务,初步建成全国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电子地图。

      (二)浙江医保信息化和公共服务建设的基本情况

      2022年浙江省医保局陆续关闭全省各级医保部门54套业务系统,按照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的建设框架,贯通一套医保编码标准、规范医保数据要素、统一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归集参保征缴、报销结算、药械采购、基金监管等全量业务,于3月7日实现浙江“智慧医保”系统全系统、全业务、全流程、全省域上线,正式融入全国医保信息“一张网”,形成国家、省、市、县、乡、村6级贯通。彻底改变了原来系统割裂、数据孤岛的弊病,9月30日通过国家局验收,为建设全省标准统一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打下了基础。2021年底,“浙里医保”在浙里办顺利上线,实现30多项个人和单位经办事项“线上办”,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渠道入口,为省内5600万参保群众和176.5万家参保单位提供便利。进一步加强数字赋能,不断完善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进一步精简各类事项申报材料约40份,精简率37.4%。实现15个高频民生医保事项“一证通办”;部分就医备案、参保变更、查询打印类即时办结事项免审核“秒办”。推动落实省域内“无感办”,2022年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即办”24万件、慢病自动备案286万人;实现“企业开办一件事”“出生一件事”“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一件事”“就业一件事”等多个“一件事”联办,2022年各类“一件事”办理量达11万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和“定点零售药店查询”功能调用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上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接口,通过跳转高德第三方地图软件,为群众提供就医购药导航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

      诚如您所言,国家医保局统一开发建设的医保地图和药店地图,还存在搜索不便、定位不准、功能不全等缺陷,我局将继续推进医保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向国家医保局建议,迭代优化医保服务应用。您的三点建议非常有建设性,对提升医保服务质量,打造政务服务医保“金名片”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下一步我局将吸收您的建议,优化功能,建成好用易用实用的浙江医保电子地图。

      (一)建设全省统一的医保电子地图

      利用全省统一建设的“浙里医保”应用,统一部署医保电子地图子场景应用,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导航”“定点药店查询导航”“经办服务网点查询导航”等功能,提供定点医药机构和经办网点的导航指引,定点医疗机构等级、服务范围、“互联网+医保”开通情况等信息查询,定点药店营业时间、双通道药品、“电子处方”开通情况等信息查询,医保经办机构网点查询、服务事项查询、经办提示等功能,并拓展应用渠道,利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渠道和省市医保部门官方网站,同源发布应用。

      (二)归集医保电子地图相关数据

      基于浙江“智慧医保”平台,归集和完善全省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地理信息、建设规模、信用评价信息、国家集采药品、是否开设“发热门诊”、是否开通“医保移动支付”、是否开通“互联网+医保”等信息;归集和完善全省所有定点药店地理信息、营业时间、药品监督抽验情况、信用评价信息、是否为双通道药品指定药店、是否开通“互联网+医保”等数据;归集和完善全省医保经办机构地理信息、营业时间、服务事项、好评率、工作人员情况等信息。同时督促各市、县医保部门做好定点医药机构数据的动态更新,夯实医保电子地图数据基础,让医保电子地图查询导航功能好用易用。

      (三)优化医保电子地图功能

      积极探索政企合作,发挥北斗、百度、高德等第三方地图软件优势,减少系统功能重复开发,通过共享医保电子地图相关数据,实现该类软件准确标注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展现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信息,并优化软件跳转功能,通过第三方地图软件可精准展现定点医药机构地理位置,构建“便捷查询、精准定位、一键导航”的综合集成医保电子地图应用。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饶晗昕(智慧医保专班)

      联系电话:13967083681

      邮    编:310005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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