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3148/2024-02882 | 主题分类: | 医保 |
发布机构: | 省医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4-10-16 |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4-10-16
2024年10月12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浙医保发〔2024〕21号),现就有关政策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医疗服务价格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贯彻省医保局等4部门《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浙医保联发〔2021〕20号)精神,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内容
调整新生儿护理等100项医疗服务价格。
三、适用对象
在杭省级公立医院。
四、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5日起执行。
五、关键词解释
除外内容指在本项目相应的价格外可另行计价的项目。
六、新旧政策差异
对新生儿护理等10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价格进行调整。
七、文件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解读人:沈宇超
联系电话:0571-810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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