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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1003148/2022-00520 主题分类: 医保
      发布机构: 省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2-09-09
      林仁方局长解读 坚持守正创新 强化系统集成
      奋力谱写新时代浙江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信息来源:《中国医疗保险》杂志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2-09-09


      医疗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事关人民健康福祉。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胸怀“国之大者”,坚持“人民至上”,聚焦“急难愁盼”,持续深化医疗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推动新时代浙江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坚决扛起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医保担当。

      一、坚持守正创新,扎实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积极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快推进制度成熟定型。巩固扩大覆盖面,全省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9.65%,率先将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在全国率先出台城乡居民门诊慢病保障制度,基层门诊政策范围内最低报销比例达到60%。提升大病保险待遇,全省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达到70%。夯实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推动出台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2021年资助困难群众参保109万人、支出6.61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112万人次、支出13.46亿元。大力推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在全国率先推出全省统一的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全省投保人数达2955万人,投保率超53%,续保率超82%,保费总额达37.9亿元。

      (二)探索加强“共富型”医保政策供给。坚持人民至上,聚焦重点人群,丰富医保政策供给,助力打造“浙里康养”“浙有善育”金名片。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障待遇,降低门诊起付线,提高门诊支付限额,完善慢性病保障政策,减轻老年人就医负担。减轻育儿家庭负担,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提高生育保险待遇,落实生育津贴,适度提高学龄前儿童医保待遇,助力优生优育。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构建全省统一政策体系,出台失能等级评价规范等2个省级地方标准,推动部门协同、信息共享、标准互认,更好地保障重度失能人员权益。

      (三)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坚持“统筹推进、系统集成”,将改革创新的“关键变量”转化为发展的“最大增量”。大力推动支付方式改革,率先在全国以省为单位全面实施住院按病组(DRG)点数法付费改革,出台50个同病同价病组目录,引导患者分层分级就诊,2021年DRG点数付费达646亿元,实现患者、医院、政府多方共赢。持续深化药械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探索建立长三角联合集采机制,形成国家、省际联盟、省级和市级联合协同推进的格局。落地使用的281种集采药品和10类医用耗材,年节约资金超100亿元。创新推出药械采购“订单贷”服务,引导银行为医药企业提供金融信贷产品,已有137家企业获得贷款4.2亿元。扎实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发挥医疗服务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调节医疗服务价格,促使医疗机构经济运行结构持续向好。

      (四)持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的思路,持续完善基金监管体系,坚决守好人民群众“救命钱”。高位推进基金监管专项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行为。建局以来,全省查处定点医药机构3.5万家、参保人6508人,追回基金27.2亿元。加快推进基金监管方式创新,积极推进行业自律,鼓励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规范和自律建设。全面推行基金绩效评价管理,实施全过程管理,健全基金运行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强化基金精算管理和收支平衡,连续两年在全国基金运行评价中排名前两位。

      (五)不断优化公共服务能力。坚持“整体智治、高效协同、便民利民”,加快推进医保数字化迭代升级。强化数字赋能,全面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全省激活超5100万人,激活率达92%,结算率达到36%。依托“智慧医保”,打造“浙里病贫共济”“浙里长护在线”“基金监管在线”等应用场景,确保医保政策落地落实。优化经办服务,大力推进“互联网+医保”,建立全时域全领域信息化、电子化服务,所有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办结率超过90%。加快推进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实现长三角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掌上办”。强化法治保障,出台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两个确保”,持续降低核酸检测等价格,有效减轻防控成本。

      二、坚持人民至上,深刻把握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是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的实际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自国家局成立以来,已先后20余次就医保事业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医疗保障制度是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快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强调要“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勿使医保基金成为新的‘唐僧肉’任由骗取”。扎实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医保部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

      (二)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有力彰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而诞生,70多年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大到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医疗保障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在于党的坚强领导,根本在于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根本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航向。健全“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医保制度,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优势。

      (三)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民小康”,强调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我们建立全民医保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医疗保障事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社会稳定大局,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医保领域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更好满足共同富裕背景下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是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题中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医疗保障制度是国家反贫困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让医保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方面和有效途径。必须把助力共同富裕的责任扛在肩上,按照“扩中”“提低”要求,围绕缩小“三大差距”,加快推进制度重塑,真正把共同富裕示范区改革的医保“龙头”舞起来。

      三、坚持实干担当,奋力谱写新时代浙江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新篇章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定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决策,为新时代浙江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坚持”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浙江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政治建设根本,突出党建统领导向,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始终把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医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真正做到“总书记有号令、中央有部署,浙江见行动”,医保必落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纵深推进清廉建设,为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聚焦共同富裕建设,突出人民至上导向,积极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医保范例。精准聚焦“一老一小”,增加政策供给,切实减轻养老和育儿家庭负担。持续深化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共同富裕背景下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多样性补充保障措施供给。抓实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严查重处欺诈骗保行为,强化基金全过程管理,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坚决守好人民群众“救命钱”。

      (三)聚焦制度体系重塑,突出变革重塑导向,加快完善浙江特色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快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协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巩固提升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加快推进全省制度统一。稳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引导政策规范统一。持续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管理机制,实现药品供应、医院购药、费用结算全链条管理。

      (四)聚焦重点领域改革,突出共建共治共享导向,不断提升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深化医保供给侧改革,提高医保支付方式、药品耗材招采、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系统性、联动性、协同性。推进门诊按人头、按病组支付方式改革,实现医保基金支付闭环管理。持续扩大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积极打造国家医药集中采购示范平台。完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新增项目管理,有力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临床应用和“医学高峰”建设。

      (五)聚焦公共服务提升,突出唯实惟先导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完善智慧医保系统功能,积极推进子应用落地落实。深入推进“经办管理服务示范年”建设,出台基层经办服务“三张清单”,将经办服务不断向基层延伸。扎实推进全省医保满意度调查,出台有浙江辨识度的医保满意度排行榜。高标准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工作,全面实现长三角医保药品目录统一,进一步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联通范围,逐步实现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链接:林仁方局长解读 坚持守正创新 强化系统集成 奋力谱写新时代浙江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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