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3148/2023-00033 | 主题分类: | 医保 |
发布机构: | 省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14 |
统一编号: | ZJSP73-2023-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浙医保发〔2023〕10号 |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03-16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在杭省级公立医疗机构:
为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精神,按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现行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按照“产出导向”的基本原则,设立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等15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1),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制定在杭省级公立医疗机构试行价格,删除33H0008口腔种植自主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主要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即种植体植入费与种植体耗材系统价格分开计价;牙冠置入费与牙冠产品价格分开计价;植骨手术费与骨粉、骨膜价格分开计价。3D模型打印(口腔)、医学3D导板打印(口腔)通常只用于全牙弓等复杂种植,暂不实行“技耗分离”,无除外内容。专用耗材按实际采购价零差率销售。
二、实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操作要点(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诊查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的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整体调控,在杭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调控目标不超过4500元,为避免实际收费超过调控目标,留出4%的余量,即全流程总价不超过4320元,包含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麻醉费、药品费用的总和。
三、调整完善龈下洁治项目价格
完善龈下洁治项目名称和项目内涵,调整项目价格(附件2)。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按规定确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价格。
四、相关要求
(一)做好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按照本通知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制定辖区内不同等级公立医疗机构试行价格,且不得高于同等级在杭省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在不高于省级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口腔种植技术水平,确定辖区内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调控目标和全流程总价。做好规范后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与现行口腔种植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采取针对性的落实举措,确保政策科学合理落地。
(二)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政策指导。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管理,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要切实履行价格管理职责,坚持公益性原则,有效降低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和耗材虚高价格,发挥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价格对市场的参照和锚定作用,督促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政府指导价和单颗常规种植全流程总价,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及时清理自主定价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
(三)强化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要严格按照定点协议管理相关要求,指导民营医疗机构主动参加口腔种植体集采、响应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对比本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主动在明显区域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并保障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在官方网站上展示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价格和费用、是否参加口腔种植体集采和响应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等情况,为患者就医提供指引。
(四)加大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治理力度。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要密切关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和种植体等耗材实际采购情况,将价格调控监测与经办日常稽核相结合,将口腔种植专项治理“回头看”与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相结合,及时将检查过程中发现医疗机构重复收费、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线索,以及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合理不规范的检查诊疗行为,向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通报,确保治理措施落实落细。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试行价格期限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2年。
附件:1.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试行价格表
2.龈下刮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试行价格表
说明: 1.植入体为种植体、基台等植入牙床、包裹在牙龈内的医用耗材,置入体是指种植牙冠、义齿等安置在口腔内、暴露在牙龈之外,不与人体组织直接结合的医用耗材。 2.项目内涵中“价格构成”指制定项目价格应涵盖的各类资源消耗,医疗机构实际提供服务时,“价格构成”的个别要素因患者个体差异可以不发生的,除另有政策规定外,允许医疗机构收费适用相应的项目和价格政策。此外,“价格构成”用于确定计价单元的边界,不应作为临床技术标准理解,不是医疗服务实际操作方式、路径、步骤、程序的强制性要求。 3.项目内涵中“基本物资消耗”指原则上限于不应或不必要与医疗服务项目分割的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消杀用品、储存用品、清洁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垃圾处理用品、试戴材料、铸造包埋材、义齿清洁材料、牙科分离剂、模型材料、蜡型材料、车针、排龈材料、菌斑指示剂、义齿稳固剂、印模材料、咬合记录材料、咬合检查材料、研磨抛光材料、冲洗液、润滑剂、灌洗液、棉球、棉签、纱布(垫)、护垫、衬垫、手术巾(单)、治疗巾(单)、治疗护理盘(包)、注射器、压舌板、滑石粉、防渗漏垫、标签、操作器具、冲洗工具。基本物资消耗成本计入项目价格,不另行收费。除基本物资消耗以外的其他耗材,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4.备注中即刻种植指拔牙或牙体缺失当日完成种植体植入的情况;即刻修复指种植体植入后1周以内完成牙冠置入的情形。 5.口腔内简单植骨指通过骨替代材料引导骨再生或填充牙槽嵴骨量;口腔内复杂植骨包括上颌窦外提升植骨、牙槽嵴块状自体骨移植;口腔内一般植骨指简单植骨与复杂植骨以外各类形式的植骨技术。 6.医疗机构应对本院施治的口腔内牙齿缺失植入体、置入体进行保质保修,保修范围内出现损坏,医疗机构应免费进行修理、再制作,不得向患者收取费用。 7.口腔医学3D项目,是指为口腔种植手术方案设计、导航定位等提供辅助的服务。医疗机构自行制作牙冠所进行的3D扫描设计、打印切削,以及翻模精修、烧结上釉、上色调改等具体操作,作为成本要素计入种植牙牙冠价格,不再将上述牙冠加工制作的具体操作步骤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向患者收费。 |
序号 | 项目 | 项目 | 项目内涵 | 除外 | 计价单位 | 价格 | 备注 |
编码 | 名称 | 内容 | (元) | ||||
1 | 013306090010000 | 种植体植入费(单颗) | 实现口腔单颗种植体植入。价格构成涵盖方案设计、术前准备,备洞,种植体植入,二期手术,术后处理,手术复查等步骤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牙位 | 1700 | 1.种植体即刻种植加收30%,编码013306090010001; 2.颅颌面种植体植入加收60%,编码013306090010002 | |
2 | 013306090020000 | 种植体植入费(全牙弓) | 对范围超过一个象限以上的连续牙齿缺失进行种植体的植入以实现桥式修复。价格构成涵盖方案设计、术前准备,备洞,种植体植入,二期手术,术后处理,手术复查等步骤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例 | 8790 | 上下颌分别进行桥式修复的,分别计价收费。1.种植体即刻种植加收30%,编码013306090020001; 2.颅颌面种植体植入加收60%,编码013306090020002; 3.种植体倾斜植入加收40%,编码013306090020003 | |
3 | 013105170010000 | 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单颗) | 实现种植体上部固定义齿的修复置入。价格构成涵盖方案设计、印模制取、颌位确定、位置转移、模型制作、试排牙、戴入、调改、宣教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牙位 | 1350 | 1.即刻修复置入加收30%,编码013105170010001; 2.临时冠修复置入减收30%,编码013105170010002 | |
4 | 013105170020000 | 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连续冠桥修复) | 实现种植体上部不超过一个象限的连续固定义齿的修复置入。价格构成涵盖方案设计、印模制取、颌位确定、位置转移、模型制作、试排牙、戴入、调改、宣教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牙位 | 1400 | 1.即刻修复置入加收30%,编码013105170020001; 2.临时冠修复置入减收30%,编码013105170020002 | |
5 | 013105170030000 | 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固定咬合重建) | 实现对咬合支持丧失、半口牙齿缺失或全口牙齿缺失的种植体上部固定义齿的修复置入。价格构成涵盖方案设计、印模制取、颌位确定、位置转移、模型制作、试排牙、戴入、调改、宣教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件 | 9775 | 即刻修复置入加收30%,编码013105170030001 | |
6 | 013105230010000 | 种植可摘修复置入费 | 实现种植体上部可摘修复体的置入。价格构成涵盖方案设计、印模制取、颌位确定、位置转移、试排牙、模型制作、戴入、调改、宣教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件 | 8000 | 即刻修复置入加收30%,编码013105230010001 | |
7 | 013306090030000 | 口腔内植骨费(简单) | 通过手术方式,对轻度牙槽嵴萎缩骨量增加,达到可种植条件。价格构成涵盖方案设计、术前准备、手术入路,组织切开,植骨,关闭缝合受植区等手术步骤及术后复查处置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牙位 | 600 | ||
8 | 013306090040000 | 口腔内植骨费(一般) | 通过手术方式,对中度牙槽嵴萎缩骨量增加,达到可种植条件。价格构成涵盖方案设计、术前准备、手术入路,组织切开,骨劈开/骨挤压,植骨,关闭缝合受植区等手术步骤及术后复查处置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牙位 | 1600 | ||
9 | 013306090050000 | 口腔内植骨费(复杂) | 通过手术方式,对重度牙槽嵴萎缩或上颌窦底骨量增加,达到可种植条件。价格构成涵盖方案设计、术前准备、手术入路,组织切开,自体骨移植、植骨,关闭缝合受植区等手术步骤及术后复查处置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牙位 | 2500 | 1.上颌窦囊肿摘除加收20%,编码013306090050001; 2.口腔以外其他部位取骨按具体部位取骨术计价 | |
10 | 013306090060000 | 种植体周软组织移植费 | 通过局部软组织移植,改善治疗部位及周围软组织状况,达到治疗所需软组织条件。价格构成涵盖方案设计、术前准备、切开、翻瓣、供软组织制备、组织固定、缝合及处置等手术步骤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生物膜 | 牙位 | 1000 | |
11 | 013306090070000 | 种植体 | 拆除患者口腔内已植入且无法继续使用的种植体。价格构成涵盖种植体拆除操作步骤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牙位 | 1170 | ||
取出费 | |||||||
12 | 013105190010000 | 种植牙冠 | 对产品保质保修条件外,种植牙冠脱落、崩瓷、嵌食、断裂等机械性或器质性损坏进行修理,恢复正常使用。价格构成涵盖种植修复置入体的检查、拆卸、修补、置入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牙位 | 800 | ||
修理费 | |||||||
13 | 013105170040000 | 医学3D建模(口腔) | 利用医学影像检查等手段获得患者特定部位的真实信息。通过数字技术构建的虚拟3D模型、真实再现口腔及颌面特定部位的形态,能够满足疾病诊断、手术规划、治疗及导板设计的需要。价格构成涵盖数字化扫描、建模、存储、传输,装置设计等步骤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例 | 225 | 单颗常规种植应用医学3D建模按5%计价 | |
14 | 013105230020000 | 医学3D | 将虚拟3D模型打印或切削制作成仅用于口腔疾病诊断、手术规划、治疗及导板设计的实体模型。价格构成涵盖3D打印或切削制作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件 | 320 | 单颗常规种植应用医学3D模型打印按5%计价 | |
模型打印 | |||||||
(口腔) | |||||||
15 | 013105230030000 | 医学3D 导板打印 (口腔) | 将虚拟3D模型打印或切削制作成用于治疗部位、确保植(置)入物精准到达和处理预定位置的实物模板或手术操作对治疗部位进行精确处理。价格构成涵盖3D打印或切削制作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资消耗 | 件 | 1800 | 单颗常规种植应用医学3D导板打印按5%计价 |
附件2
龈下刮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 | 计价 | 价格 | 备注 |
内容 | 单位 | (元) | |||||
1 | 31051300101 | 龈下刮治 | 口内消毒,用龈下超声工作尖或手持刮治器去除自然牙根各面龈下牙石、菌斑等的治疗过程,牙周袋冲洗上药 | 每牙 | 30 |
链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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