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3148/2023-00038 | 主题分类: | 医保 |
发布机构: | 省医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3-03-22 |
信息来源:浙江发布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03-22
为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浙江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印发《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开展全省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的专项治理。
《通知》自4月1日起执行,明确设立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等15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原口腔种植项目按市场调节价管理,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具体内容,随小布一起了解~
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设立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等15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制定在杭省级公立医疗机构试行价格,删除33H0008口腔种植自主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主要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即:
种植体植入费与种植体耗材系统价格分开计价;
牙冠置入费与牙冠产品价格分开计价;
植骨手术费与骨粉、骨膜价格分开计价。
3D模型打印(口腔)、医学3D导板打印(口腔)通常只用于全牙弓等复杂种植,暂不实行“技耗分离”,无除外内容。专用耗材按实际采购价零差率销售。
实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
按照“诊查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的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整体调控,在杭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调控目标不超过4500元,为避免实际收费超过调控目标,留出4%的余量,即全流程总价不超过4320元,包含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麻醉费、药品费用的总和。
调整完善龈下洁治项目价格
完善龈下洁治项目名称和项目内涵,调整项目价格。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按规定确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价格。
《通知》提出,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按在不高于省级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口腔种植技术水平,确定辖区内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调控目标和全流程总价。
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管理,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要切实履行价格管理职责,督促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政府指导价和单颗常规种植全流程总价,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及时清理自主定价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
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要严格按照定点协议管理相关要求,指导民营医疗机构主动参加口腔种植体集采、响应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对比本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要将价格调控监测与经办日常稽核相结合,将口腔种植专项治理“回头看”与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相结合,及时将检查过程中发现医疗机构重复收费、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线索,以及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合理不规范的检查诊疗行为,向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通报。
医疗机构应对本院施治的口腔内牙齿缺失植入体、置入体进行保质保修,保修范围内出现损坏,医疗机构应免费进行修理、再制作,不得向患者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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